(英國)印尼被認為是公共服務領域中,貪污情況越來越嚴重的國家。在國際反貪污運動組織——“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ancy International)12月5日公佈的2012年最貪污國家排名榜中,從接受評估的174個國家中,印尼的貪污等級排名118。
從1-100的計分標準,印尼得分32分,遠低於排名第5的新加坡。東南亞國家中,汶萊排名46,馬來西亞排名54,泰國排名88。根據最新的排行榜,可以說印尼的公共服務貪污現象更加惡化,因為2011年的排名是第100。
菲律賓以排名104位居印尼之上。至於越南、柬埔寨、寮國和緬甸,則比印尼更加腐敗貪污。正處於政治改革中的緬甸以15分排第172。總共174個國家中,其中三分之二獲得50以下的分數,但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獲得100分,即完全脫離貪污。
“國際透明組織”主席拉貝爾(Huguette Labelle)說,在採取公共決策方面,政府需要把反貪措施結合在一起。“其重點包括在政治獻金方面有更好的監管,以及制定更加透明的公共預算和合同,使公共機構能夠對社會作出負責任的交代。”
此組織認為,貧困、衝突爭端和貪污之間有很強的關聯性。3個國家,即索馬里、朝鮮和阿富汗是貪污情況最嚴重的國家。“國際透明組織”給予該3個國家的分數各為8分。與此同時,貪污最低的國家是芬蘭和丹麥,各獲得90分。
在歐盟,相比其他27個成員國,正面臨金融危機的希臘是最貪污的國家。在2012年,希臘排名第94,比2011年排第80名下降。被金融危機衝擊的意大利跌居第72,降落3級。
東南亞國家的貪污等級排名如下:新加坡(5)、汶萊(46)、馬來西亞(54)、泰國(88)、菲律賓(105)、印尼(118)、越南(123)、柬埔寨(157)、寮國(160)、緬甸(172)。(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