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觀察:老虎捉幾隻‧蒼蠅仍亂飛


正式法辦周永康等大貪官,人們對於習近平說要打老虎的話深信不疑,至於何時大力清除蒼蠅,也須關注。目前村官犯罪案件呈上升趨勢,但究竟這些被拍打的蒼蠅是當局主動出擊,還是接受舉報,抑或是等出了問題才處理,值得深究。

浙江貪官獲村民求情

浙江近日起訴一名村官挪用公款,幾乎全數村民為這名村支書聯名寫求情信,說他每年給村裡老人100元紅包,自掏腰包10萬元為村校修大門,還為村民交付一年醫療保險金。而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只能證明他帳目不清,經常為村裡墊付工程費用,但又沒有正式紀錄,借用村集體35萬元但10天後歸還。而這名自身是承包工程判頭的村官是經過民主選舉的,20多年來不斷連任。

村民對於“父母官”的監督是得過且過的,只要官員大致公正,給老百姓做點好事,選舉時投票給他只是形式的事情。浙江這條小村每年的帳目可能只涉及100幾十萬,跟廣東特別是珠三角地區比較,是小巫見大巫,東莞厚街一名村官,被揭發坐擁20億家財。

珠三角一帶土地徵用廣泛,但農村的集體土地買賣不透明,往往由村官說了算。廣州冼村舊城改造,村委副書記等7人被告上法庭,白雲區棠溪村18名村官集體受賄,這些基層貪污可能層層上貢,不知道跟最近被拿下的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是否有關。

監督馬虎需民主教育

廣東去年查辦案件中,村官達到299人,比上年上升23.5%,可能只是冰山的一小角,問題是為什麽這些村官在選舉的時候都能順利當選呢?廣東年初對全省農民做了一個問卷調查,結果發現35%的選舉是走形式或存在賄選,這個資料本身令人懷疑,因為連經過“民主教育”洗禮的烏坎村民,重選後當選的村委副主任後來也被查出在工程問題上受賄。

村選舉鎮級官員監督失職,選舉形式缺乏嚴密的規定也是缺失,關鍵還是民主教育,如果每個村民都清楚自己的權利,而且賦予他們監督村官的權力,蒼蠅就不至於那麼多。

■阮紀宏

(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