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關之琳早年控告雜誌《壹週刊》誹謗,指2007年12月此雜誌報導她靠一名已婚台灣男子的照顧,才能購入南灣逾億元豪宅,關遂入稟指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及雜誌總編輯李科儀誹謗,壹週刊早前向關之琳作出賠償,雙方大律師13日在高院宣讀一份公開聲明指報導失實,關遂同意和解了事。
聲明內容指出,關之琳於報導刊登前不久宣佈半退休,並於當年12月搬入購入不久的南灣物業,她指物業是以個人能力購入,絕非如報導所述靠他人資助。聲明指報導完全沒有根據,令她聲譽及感情受損,並增添壓力及焦慮,迫使她發起今次訴訟以證名聲。現時被告已向她賠償並願意支付其法律費用,因此在公開聲明後願意和解了事。(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