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表示與HKRIA的版權糾紛,已入稟版權仲裁處。
如果陳奕迅如傳聞所言,在《勁歌》頒獎禮上羸得大獎的話,他只能上台領獎但不獲演出機會。
容祖兒寧願取消都不想出席失去公信力的頒獎禮,所以希望事件快些平息。
(香港)無線與IFPI早前在將軍澳電視城舉行續約記者會,出席者包括無線總經理陳志雲、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及製作部總監何麗全、IFPI香港會主席吳雨及6名來自不同唱片公司的IFPI執行會員,歌手則有古巨基、林峰和徐子珊等。
吳雨說:“IFPI香港會有70幾個會員,代表全港九成九的本地公司,我們可以給歌手更多發展空間。”陳志雲則說:“TVB和IFPI合作了40多年,現在在互讓互諒、合情合理、流暢的情況下達成續約,金額是有調整,但合理。”2人言論似諷刺HKRIA。
IFPI成員有微言
問陳志雲是否與HKRIA決裂?他說:“不是破裂,只是沒有積極進展,我們21日就價錢和合約問題入稟版權仲裁處,進入司法程序,這樣應該比較公道。”何麗全則談到無線播放其餘3台頒獎禮一事,因四大公司不願意讓無線播放歌手得獎獻唱片段,故尚需傾談細節。
這次IFPI急於與無線續約,原來內部出現分歧。據悉有唱片公司為討好無線,為年尾爭獎鋪路,不惜主動提出明年不加價來續約,但早於幾個月前,大部份會員提出加價一成,且得到共識,但最近因4大唱片公司與無線紛爭,有唱片公司趁機先斬後奏,還未得到大部份會員同意就私下答允無線不加版稅,依然收回去年的舊價約450萬(約馬幣225萬令吉)。這筆數是給IFPI約70多個會員瓜分,故版稅收費很微薄,令某些唱片公司有微言。
繼續頒傳媒大獎
此外,由於4大唱片歌手將消失於無線頒獎禮,有指影響4台聯頒的傳媒大獎歌手獎公信力,故有人建議取消,早前4台代表在港台開例會,新城因事缺席。事後無線綜藝及音樂科高級經理陳家揚宣佈,傳媒大獎將照舊頒發,他說:“我重申聲明1月16日TVB頒獎禮,4大公司歌手有獎都會照頒,但因版權問題不可以表演,而頒獎禮結果是由自3方面評審,包括觀眾、大會評委同音統會。”
若傳媒大獎歌手獎如常頒發不取消,似乎欠公信力,容祖兒當晚說:“傳媒大獎由所有傳媒認可,但我寧願取消都不想失去公信力,所以想件事快些平息。”
早前有指陳奕迅將奪4台聯頒大碟獎,而此獎會由無線頒發,但陳家揚謂此獎應由商台頒,無線則頒歌曲獎,卓越表現獎由新城頒發,港台則頒傳媒大獎。(大馬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