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不認罪明年6月審


(香港)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3人涉及的貪污案在區域法院提堂,3人均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明年6月開審。

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助手叢培崑以及無線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涉及的串謀詐騙和貪污等五項罪名,早上轉介區域法院提堂,3人均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明年6月21日開審,3名被告繼續以10萬元保釋外出。

有關案件預計審訊20日,明年3月14日進行預審,控方將會傳召的證人,將包括24名無線藝員或經理級人員,以及5至6名廉署人員。

控方表示,呈上的證物文件,長達100頁,並會在庭上播出陳永孫的錄影會面內容,長達2小時12分,所有人的自願性並無受到質疑。

法官再次提醒3名被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和干擾或影響控方證人。如果三名被告向證人施加壓力,有關人士要向當局舉報,法官又告誡三人的僱主,要防範三人觸犯保釋條款。(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