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穎疑遭偷拍‧相機敲碎窗


  • 傅穎近年一改淑女形象,轉攻性感路線,她自言今次香閨偷拍疑雲令她感到極度不安。(資料圖片) (圖:香港明報)

(香港)家住小西灣藍灣半島的女藝人傅穎(Theresa),12月4日疑遭人從上層某單位凌空垂吊攝錄機到房間窗外,偷拍閨中私隱,手法學TVB電視劇《刑警》劇情。不過,偷窺攝錄機疑搖晃過度失控撞破玻璃窗,傅穎醒來發現後報警求助。警方暫列刑事破壞案,正調查是傳媒狗仔隊,抑或大廈住客,暫無人被捕。

香閨私隱疑遭人偷窺攝錄,令傅穎極度不安,粉絲紛紛在微博留言安慰,指摘偷窺者“變態”,有人說:“我覺得是狗仔隊咯!它們可能為了套資料不小心整裂塊玻璃。”有人叮囑偶像要“穿多幾件衣服,小心被拍走光”。

粉絲留言:偷窺者變態

4日早上11時許,傅穎醒來發覺房間窗戶的大玻璃整塊都裂碎掉,部份碎片跌在地板與床邊。她用iPhone拍下現場情況,上載到微博,問:“我是否此報警?”警方指出,4日中午12時57分接到26歲的傅穎報案。傅穎稱:“這不是一場意外,是惡作劇。幸好沒人受傷,但這次碎玻璃窗,下次不知道是什麼。”她又說,類似事件早有前科,她亦見過有人把遊戲機由上層吊到下層,故意搖晃撞擊其玻璃窗。

至晚上7時,港島東區刑事偵緝隊第二隊調查完畢,傅穎用木板封上缺口,留言說:“我的窗沒了。現在有點不安的是,警方有懷疑那惡作劇的人從上面吊下來的,不是遊戲機,而是攝錄機。”記者向Theresa的經理人公司星皓查詢,發言人以事件交由警方處理為由不作任何回應。

侵私隱最高可囚兩年

律師黃國桐表示,在街外偷拍別人住宅,一般可被控遊蕩罪,最高刑罰僅監禁6個月及罰款5000元,“如果是狗仔隊,則幾乎沒有被告過……不過刑毀傅穎的玻璃窗,可能被判刑3年左右。”他說,狗仔隊並非有免死金牌,“如果偷拍睡房,甚至廁所,涉及更衣洗澡等極度私隱,根據《普通法》‘有違公德’罪,若在裁判法院受審,最高可判監兩年”。

黃國桐提醒,根據私隱條例,女事主如有醫生證明因遭偷窺而受精神傷害,可民事索償;若有人把片段上網,更可能觸犯發佈淫褻物品等罪名。(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