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律師信以正視聽‧吳鎮宇100%沒“嚴重”傷人


  • 吳鎮宇表示警方將案件列作傷人案,但他強調並沒有“嚴重” 傷人,被寫成“嚴重”傷人,對他來講真的很“嚴重”。”

  • 吳鎮宇太太王麗萍( 左) 為自己未有忍讓而連累老公感內疚。

(香港)現年48歲的金馬影帝吳鎮宇(原名吳志強),元旦日在九龍城一間面包店因為護妻而涉嫌毆打一名姓明的男顧客,該男顧客報稱被鎮宇掌摑臉部致左耳受傷,事後警方以襲擊罪名拘捕鎮宇,在九龍城警署錄取近6小時口供後,鎮宇獲准保釋,至早前一直留在西貢寓所。

有指警方已將案件列作較重的傷人罪,早前又有消息指此案改列為嚴重傷人,但早前鎮宇接受訪問時,強調警方未有將罪名提昇,他也聲稱未有掌摑任何人,他說:“警方從來沒有將案例提昇,是傷人,絕對沒有“嚴重”2個字,寫“嚴重”這2個字,對我來講真的很“嚴重”。”正於西貢寓所照顧受傷太太的鎮宇,對於被指加重指控大表無奈,為免再傳出不同版本影響案情,與律師商量過後,決定向有關方面發律師信。

鎮宇謂:“第1,案件到目前為止,絕對沒有任何升級同降級的控告,有的話警方會出示公文,如果發放消息者有的話,我希望他可以拿出來給我看;第2,我澄清100%沒有掌摑對方。”

太太感內疚

問到現時與太太王麗萍心情如何,鎮宇說:“自己心情一般,不過太太就比較內疚,她說事件因她而起,如果她肯忍一忍就沒事。”鎮宇又感謝獲眾好友支持。

由於鎮宇早前在家中忙於回覆記者電話,早前起床較晚,故留在家中看書。事發當日鎮宇太太在混亂中不慎跌倒弄傷腰腿,問是否會帶太太看醫生時,鎮宇表示一切視乎太太意願。(大馬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