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洛施李澤楷分手“與第三者無關”


  • 梁洛施與李澤楷相戀3年多,曾有美好歲月,奈何分手告終。(資料圖片)(圖:香港明報)

(香港)“我和李澤楷先生分手了。”梁洛施淡淡的一句話,足已震撼政經娛樂圈。梁洛施2月26日發表百多字的聲明,形容自己踏入2011年走進人生的新階段,親證已與香港首富李嘉誠的幼子李澤楷分手,兩人會共同撫養他們的3名孩子,但男方26日一直保持緘默,未有回應事件。有說早前週刊拍得梁洛施在加拿大多倫多與一名男子在酒吧共處照片,是分手的“導火線”,但梁洛施的香港發言人盧覓雪強調事件與“第三者”無關。

“兩人未結婚,何來贍養費”

盧覓雪表示,與梁洛施合照的男子,是梁洛施的小學同學,李澤楷也認識。照片早於去年冬天拍得,但她未有交代梁李二人分手的原因。至於分手後梁洛施會否獲“贍養費”,盧覓雪稱,兩人未結婚,何來有贍養費?至於李澤楷會否給予女方金錢作為照顧,盧覓雪指此事“太私人”,“不會過問,亦不能代答”。本報曾嘗試聯絡李澤楷,但截稿前未獲回覆。

以梁洛施署名的聲明昨日傳送到各傳媒,內容表示,踏入2011年,她與李澤楷分手,又說二人曾經擁有一段美好歲月,會共同撫養孩子。聲明說,希望藉此能結束外界猜想及臆度。聲明發出的日期是昨天。

分手消息由梁洛施單方面發出,未有交代細節,留下多個問號:到底兩人為什麼分手?兩人如何共同撫養3名兒子?兩人沒有成婚,可會影響兒子繼承遺產資格?

“有人用照片做分手手段”

據接近梁洛施消息人士稱,由於兩人已簽訂保密協議(non-disclosure agreement),雙方均不會披露有關分手事件。但他透露,有週刊在兩週前刊登梁洛施與男子於多倫多酒吧的照片,成為兩人分手的導火線。消息人士形容“有人用照片做分手手段”,有關週刊報導純粹是“分手的藉口”。

消息人士說,週刊拍得的照片不是近期的事,這名男子並非梁洛施的情人,又說梁洛施對李澤楷言聽計從,叫她不拍戲就不拍戲,而且一直保持行蹤低調,對梁洛施寄予同情。

梁洛施與李澤楷於2008年初傳出緋聞,有傳梁洛施與英皇集團之間的合約糾紛,是李澤楷出手“擺平”。現年22歲的梁洛施,於2009年4月為44歲的李澤楷誕下麟兒,由爺爺李嘉誠取名“長治”,她其後在2010年6月誕下孖仔“H&M”,但兩人從未公開表示是否已婚,或一直只保持男女朋友關係,一家五口也從未齊齊亮相。

律師:爭贍養費絕對無問題

李澤楷與梁洛施沒有夫妻之名,但有律師指出,兩人明顯有“夫妻之實”,更育有3名兒子,而且兩人的關係維持了數年,爭取贍養費絕對沒有問題。至於日後3個兒子會否有承繼遺產的法律效力,律師稱父子關係不受婚姻影響,即“私生子都有承繼遺產的權利”。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假如男女雙方沒有註冊,但有產子、性生活、共同生活等夫妻生活,便屬於“事實婚姻”,索取補償或贍養費應不成問題。他又說,兩人關係維持愈長時間、要求補償的一方為對方付出愈多或雙方育有子女,都會提高成功索取的機會。但他說,如果男女雙方婚前或產子前曾立下協議,那就另作別論。

律師馬華潤表示,男女雙方沒有夫妻身份,但其中一方能證明自己要依賴對方生活,便可要求生活費;若育有子女,更能以其身份申請。

至於承繼遺產的資格,陸偉雄和馬華潤都說,承繼資格與婚姻關係沒有直接關係。陸偉雄解釋,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受結婚與否影響,因此作為兒子是有承繼遺產的權利,“私生子都有權”。(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