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韓國女星張紫妍因不堪被逼陪睡於2009年自殺,其遺書日前曝光,爆盡韓國演藝圈“黃黑結合”的醜態,指韓國女藝人需向當權者提供“性招待”,才能換得演出機會;但有台灣媒體訪問島內資深演藝經紀人卻發現,台灣演藝圈同樣有一批出賣身體的明星,當中大多不為出名只為賺取更豐富的收入。
台灣一名資深演藝經紀人向媒體指出,“台灣藝人不為名利不入演藝圈,陪吃飯陪睡覺除了為爭取演出機會,更多是為了賺錢”。他又指“賣身”在時下的台灣演藝圈已非女藝人“專利”,“不少面貌俊美的男星被女富豪包養或遭同性富商點名的例子早已存在多年。”據悉,與A咖(一線)女星“交朋友”需付出高達100萬元台幣的費用,而安排剛出道的新人陪吃飯亦要花費數萬元。
台灣《時報週刊》引述一位曾經安排女星飯局的“中間人”透露,要安排大牌女藝人和富商吃飯並不容易,因為有經紀公司擋駕,反而是初出道的模特兒、新面孔,才是仲介成功機會最高的族群。
要與知名女星“交朋友”,該中間人指出,富商需先透過正當管道,聯絡女星的經紀公司,先花錢請女星代言;這樣做,不只能名正言順接近,也不會被媒體寫得很難聽。
入行超過30年台灣資深藝人張菲亦表示,曾有初入行的女星因被迫陪睡而向其“求救”,但強調這種情色交易只屬“個別例子”,且已“越來越少見”。
有“爆乳女王”之稱的台灣女藝人嚴淑明早前更自爆,曾在大陸工作時遭中間人“介紹朋友”,甚至表明如果她胸部是假的,要扣5萬元人民幣。(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