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dsay Lohan判入獄4個月


(美國)好萊塢“是非女星”Lindsay Lohan反假釋規定被判入獄120天。不過Lindsay4月22日也得到一個好消息:法官將其涉嫌盜竊項鍊的重罪指控減為輕罪。

洛杉磯縣高等法院22日開庭審理Lindsay違反假釋命令案。因2007年醉酒駕駛而被判有罪的Lindsay在假釋期間未能遵守假釋規定,涉嫌於今年1月22日偷走珠寶店的一款項鍊。法官斯蒂芬妮22日判決Lindsay須入獄120天,另外還要參加480小時的社區服務。Lindsay當即通過律師表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在法官判決Lindsay入獄前,斯蒂芬妮意外地將Lindsay的涉嫌盜竊重罪指控減為一般盜竊的輕罪指控,這意味著Lindsay即使盜竊罪名成立也最多被判一年以下監禁,而盜竊重罪可能會面臨三年監禁。檢察官指責法官濫用司法裁量權,將尋求推翻法官的決定。檢察官認為Lindsay是在假釋期再次犯案,性質嚴重,必須受到重罪處罰。

“童星”出身的好萊塢是非明星Lindsay曾於2007年因兩次酒後駕車被判酒駕罪,在緩刑期間違反緩刑命令,去年夏天被收押13天。今年1月22日,在假釋期的Lindsay再度觸法,涉嫌在當地一家珠寶店裡偷走一款價值2500美元的項鍊。Lindsay本人否認自己盜竊,聲稱只是借用項鍊。

Lindsay涉嫌盜竊項鍊案將於5月11日進行預審聽證,預計6月3日開審。法官裁定Lindsay的保釋金為7.5萬美元。(中國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