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靜茵違約賠3億韓圜


(韓國)韓劇《伊甸之東》女星黃靜茵被LG時裝公司控告“收兩家茶禮”,要求賠償6億韓圜(約55萬美元)的官司日前審結,黃靜茵敗訴要賠償3億韓圜(約28萬美元)。

事緣去年3月,黃靜茵與LG時裝簽約成為首飾系列代言人,但在合約期間,有其他首飾公司推出以她為名的產品,雖然黃靜茵辯稱這首飾系列純屬生產商自行生產,她並不算違約,但法官無視其解釋,下令重罰以示警戒。(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