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案‧無線高層料下週作供


(香港)香港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貪污案件,6月24日進入第4天審訊。陳志雲“愛將”、第二被告叢培昆的思潮廣告公司員工已作供完畢,下星期料將傳召無線高層作供。

思潮一名女職員作供時證實,2009年無線電視節目“翡翠歌星賀台慶”,公司開出一張589萬元(港幣,下同)的發票,給予澳門新濠天地,當中520萬是無線電視的製作費,其餘69萬是思潮公司在物資和交通之用。

但這名證人指,新濠天地實際匯款只有575.2萬元,尚欠13.8萬元。所以思潮墊支費用後,要求新濠天地再支付5.8萬多元。

52歲的陳志雲與前助理叢培昆,以及無線電視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被控串謀詐騙及貪污等5項罪名,他們否認全部控罪。

其中一項控罪指,陳永孫於2009年為《翡翠歌星賀台慶2009》成功找到新濠天地出資520萬港元任節目贊助商後,向無線訛稱讚助費只得465萬港元,同時協助思潮分別向新濠及無線建議以69萬元及55萬元,聘用思潮為活動提供物流及交通服務。

至節目完結後,陳永孫要求新濠將589萬元悉數付給思潮,思潮在扣除新濠付予其公司的69萬服務費,及無線應給予思潮的55萬後,只將465萬交給無線作為新濠贊助費。(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