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官司判敗訴‧林志玲補稅684萬


(台灣)林志玲涉嫌逃稅官司終於落幕,8月25日遭台北最高行政法院合議庭判決她敗訴,判補稅684萬新台幣(約23.6萬美元)。林志玲說:“會尊重司法,並立即補繳,亦不會影響舞台劇演出。”經過長達6年的官司,林志玲希望有更清楚的理解與條文,不會讓將來的模特兒表演者無所適從。

林志玲近日在東京演出舞台劇《赤壁——愛》,上週二獲好友鄭元暢專程到日本捧場,鄭元暢大讚表示:“志玲太厲害了,第一次挑戰舞台劇便唱日文歌,非常以她為榮。在台下看著她落淚時,讓人動容。”鄭元暢事後到後台與林志玲打招呼,看到志玲身形消瘦不少,知道舞台劇很花體力,於是叫伊人多吃東西。(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