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無線藝人為何藉著約滿而紛紛大逃亡?過往,無線是一個會生金蛋的地方,因劇集多收視又高,令藝人的知名度提高,可到內地及星馬等地登台,以及在港出席一些商品活動掙外快,藝人均心滿意足,故無線一直可以最低價錢留住很多人才。自內地的自製劇蓬勃,需求更多香港藝人北上拍劇,為劇集打開知名度,往往都能出價高於香港電視台酬勞的2至3倍以上。過往無線亦會讓藝人請假往內地拍劇掘金,只要不用原聲在別台播出便可。
樂小姐落閘種禍根
不過,因曾發生亞視或其他電視台購下無線藝員演出的劇集播出,並試過同一個演員在兩台出現互相對撼;加上去年有線電視舉辦的《2010有線最佳男主角》,吳卓羲憑《大丫鬟》中的演出,與《同伊》男主角池珍熙雙雙獲封“有線視帝”,令樂易玲感到不滿,好像被明剃眼眉,遂下令邀旗下小生花旦拍攝的內地劇,必須是無線有優先權買入播出,若無線沒興趣購入,就不會讓演員接拍,此令一出即讓藝人無不叫苦。
首當其衝是馬浚偉原本談了半年拍板演出的《建元風雲》,也因此被拒絕放人。佘詩曼則因走得快好世界,約滿即表態不續約,故保得住該劇中的演出,開心地掙每集12萬人民幣的高價酬勞。因而促使很多本想繼續留在無線的藝人窒步,擔心不獲請假,掘金無望,寧願試圖自己闖天下到內地發展;像馬浚偉就甘願提早解約賠錢給無線,再接演《建元風雲》依然有賺。當陳志雲發現箇中問題,即負起做“拆彈專家”,再度放寬藝人拍劇政策,以求留住鎮台小生花旦。
對藝人來說,現時北望神州才是一片掘金之地,因太多內地企業及商品宣傳上,都需要借助明星效應;故無論國際名牌,還是內地品牌,都喜歡找中港台藝人來“襯托”商品。
以前只有香港的巨星才有機會拍廣告,但現在電視演員同樣可因一齣受歡迎劇集,成為商品代言與宣傳的寵兒,如內地憑電視劇《宮》走紅的楊冪,代言費由初時的30萬上漲10倍,目前約收300萬人民幣;鄭嘉穎演內地劇《步步驚心》亦大受歡迎,立即有護膚品牌邀他在北京推廣宣傳出席活動,更水漲船高出席一次袋15萬,所以怎教藝人不動心?
以下是記者從中介人之間得到的藝人出場費與代言費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