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周迅接受時尚雜誌訪問,細說從前,由她在母親陪伴之下,乘搭一個多小時火車往參加藝術學校的考試開始。
周迅小時候並不自信,自覺樣子醜陋像青蛙,因眉與眼分得很開;不過,她的小臉與眼神有戲,是成為“掛曆女郎”的必要條件,所以她也掙了學費。有導演看了周迅的照片後深深吸引,邀請她拍戲,不過初登大銀幕的她卻沒有太興奮。周迅因此作出第二次重大決定,成為“北漂”(從外地到北京工作),當時她只有17歲。
駐酒吧唱歌
每首歌收50元
周迅曾駐酒吧唱歌,收每首歌50元的歌酬,後來拍電視劇、電影,好不容易才捱出頭。2005年,她拍陳可辛的《如果愛》後更上一層樓,先後奪得多個影后獎項,她覺得開心又迷糊,不自覺自我膨脹,在這兩年裡她推掉不少電影,就是要回復正常生活。
談及早前跟趙薇合作拍戲而傳“踢凳”不和傳聞,周迅說:“我們都是性格簡單直接的人,也是現在女演員裡能演戲的。我們快要40歲了,還互相踢凳?難道是傻子?”(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