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根據電視廣播有限公司2008年年報資料,自2004年升職為業務總經理的陳志雲,若按年薪約400萬至450萬元(港幣,下同)估計,5年多來單是薪金已超過2000萬元,加上他平日出席商業活動及當其他公司股東等,總收入更是豐厚。據廉署指出,陳志雲涉嫌收取利益以令密友叢培崑的公司取得外判合約,另涉貪污而向藝員“作秀”壓價,據行內人估計,有關利益相對於陳志雲平均每月最少37萬元的月薪,其實只是一個“小數目”。
壓價利益相對月薪屬小數目
有法律界人士預計,今次涉嫌貪污官司隨時耗上兩年,訴訟費可高達500萬元,換言之,已被停職的陳志雲一旦被起訴,損失將會很嚴重。
據行內人所瞭解,無論陳志雲等人今次會否被落案起訴,各人重返娘家的機會已相當渺茫。無線電視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強調,現時公司將4人停職,對於4人會否被辭退仍未有決定。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貪污案件牽涉人物多、文件多,而是次案件涉及“壓價”指控,廉署調查期間須向大批人士索取資料,上庭時控方定必傳召大量證人以指證被告罪行,需時會較一般刑事案長,但他說,廉政公署由調查至審訊完結,一般的處理“時限”最多為兩年。
所聘律師為人權監察高層
這名法律界人士透露,由律師陪同錄口供的收費約每小時2000至3000元,年資較深的律師收費約4000至5000元,大律師收費則介乎每小時5000至1萬元;至於上庭前的程序大都要由大律師負責,單是閱讀文件的收費已要約每小時8000元,或一次過收費數十萬元。該法律人士說,貪污案被告於案件審結後“結帳”,最少超過100萬元,若從錄口供到上庭均聘用大律師,律師費肯定超過500萬元。
陳志雲前晚離開廉署時有一名律師陪伴在側,他正是香港人權監察組織副主席John Clancey,中文名關尚義。從香港律師會的資料所見,他在何謝韋律師事務所任助理律師,據曾與他共事的律師透露,關尚義多處理一般官司如醫療疏忽、工傷和簡單刑事案等,其中最多為醫療疏忽及人權案件,又說他處理貪污案的次數“肯定不多”。(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