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先後參演電影《歲月神偷》、《李小龍》的24歲演員李治廷,11月涉醉駕被捕,未有律師代表的李12月13日承認控罪,在庭上求情,聲稱當晚喝酒後睡不著覺,以為酒氣已過才駕車散心,最終換來一次案底,被判罰款6000港元及停牌半年,另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原名李俊文(Aarif Rahman)的李治廷,13日在唱片公司2名男職員陪伴下到觀塘法院應訊。他被控於今年11月10日,在清水灣道8號對面駕駛私家車,當時每100毫升呼氣含有32微克酒精(上限為22微克)。
案發當日清晨4時多,東九龍交通部正在太子道東近景泰街巡邏,女警發現李駕駛的私家車行駛時不穩,遂在清水灣道截停李的車輛,當時李身上有酒氣。即場呼氣測試結果為每100毫升呼氣含53微克酒精,李被捕帶往黃大仙警署,再做大機呼氣測試,結果為32微克,比法定22微克含量超標12微克,酒精比例屬較輕微的第1級(即低於35微克)。
老闆黎明提醒“做好自己”
李過往沒有案底,但曾有3個交通罰款紀錄。他解釋案發當晚“睡不著,以為酒精過了”,裁判官劉偉聰追問:“睡不著開車散心?”李點頭回應“嗯”。
李其後呈交2封來自父母好友的求情信,又向裁判官強調“絕對不會再犯不合法的行為”。
裁判官稱考慮到李初犯、認罪有悔意,事件沒造成人命傷亡或財產損失,可以罰款處理,提醒李治廷以後切勿酒後駕駛。
被問及為何不請律師,李在庭外稱“一人做事一人當”,但對於當日為何喝酒、散心則拒絕回應;他又稱老闆黎明已提醒他“勤勤勞勞、做好自己”。在香港出生的李治廷,有四分之一馬來西亞血統。李2008年在英國大學畢業後回流香港發展,在首部參演的電影《歲月神偷》飾演因癌病早逝的中學高才生,2009年以此獲得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新演員獎。(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