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iyo獲判緩刑3年


(台灣)喧騰一時的台灣日裔女藝人Makiyo和日籍男友人友寄隆輝酒後毆打計程車司機林余駿一案,4月26日上午一審宣判,Makiyo被判刑10個月、緩刑3年,友寄隆輝判刑1年、緩刑4年。檢察官當初以嚴重傷害罪起訴,對兩人分別求處4年和6年徒刑,但法院認為太重了,改以普通傷害罪判決;如果無人上訴,兩名被告都不必坐牢。

對於法庭的宣判,三方當事人及律師都沒有到庭聽判。面對判決結果,林姓司機的妻子表示“得饒人處且饒人”,她和丈夫尊重司法判決。

據檢方所述案情,3月2日晚間,Makiyo酒後搭乘計程車,與林余駿發生爭執,車上3女1男乘客對林余駿狂毆猛打,導致林男腦震蕩。事發後Makiyo一再推卸責任並拒不道歉,引發台灣社會極大憤慨。

台北地檢署3月10日以“嚴重傷害罪”起訴兩人。3月15日台北地方法院二度開庭,林余駿同意與Makiyo及友寄隆輝以300萬元新台幣達成民事和解。

4月26日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普通傷害罪對Makiyo判刑10個月、緩刑3年,友寄隆輝判刑1年、緩刑4年,兩人均要在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本案變更起訴法條有4個關鍵,法官指出,第一,被告是否有重傷害的主觀犯意,很難認定;第二,受傷司機林余駿的傷勢,不排除部份由於倒地碰撞才造成;第3,Makiyo和友寄隆輝,可能無意攻擊林余駿重要部位,但因為他閃躲,頭部才會受傷;第4,雙方在案發前不認識,沒有深仇大恨,因此判定,沒有達到重傷害罪的條件,檢方求刑太重。

儘管輕判,不過判決書中仍然指責Makiyo,身為藝人,卻不知道謹言慎行的重要,酒後常常鬧事;案發後未將司機送醫,漠視他人健康;也不願第一時間認錯並說出真相。

但不管法官如何批評,Makiyo和友寄隆輝獲判緩刑,不必面臨牢獄之災,就看林姓司機是否上訴;而普通傷害罪不屬公訴罪,林姓司機一旦撤告,兩人也可以免除刑事責任。(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