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詩曼告週刊誹謗


  • 阿佘入稟高院,告周刊誹謗兼要求賠償。(資料圖片) (圖:香港明報)

(香港)佘詩曼早前入稟高院,控告《3週刊》的總編輯魏四海及出版週刊的耀詠投資有限公司,指週刊於本年2月11日,題為“佘詩曼陳豪密會 廖碧兒酒店踢竇”的封面故事,內容含誹謗成份,故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有關週刊再發佈相關的言論,並要求被告賠償損失。(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