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唱片第二代再掀訟戰


(香港)曾為電視劇及粵劇名伶等發行唱片的娛樂唱片,第二代掌舵人劉鳳兒及劉家富姊弟,繼去年為帳目問題鬧上法庭後,胞姊早前再次向胞弟興訟,控告胞弟違反董事責任,除追討127.8萬元的不當開支外,還禁止胞弟再出任公司董事。

姊禁弟再任公司董事

原訴劉鳳兒控告胞弟劉家富,以及由姊弟任董事的娛樂唱片有限公司。據劉在入稟狀指出,胞弟在2007年3月至2009年2月期間違反董事授信責任,不當的指示公司向一間名為AMITA的公司繳付18.1萬元、將39萬元存進亡父劉東的信用卡戶口內,以及替胞弟自己繳付逾70萬的個人生活開支。

劉不單要胞弟交出上述共逾127萬元,還要胞弟交代所有他透過公司秘密得來的帳目及利益,並禁止胞弟再出任公司的董事。

出版《帝女花》唱片
暢銷50年代

娛樂唱片有限公司於1950年代由劉東成立,劉為香港樂壇翹楚,由於與著名粵劇劇作家唐滌生是好友,獲唐將其名下所有作品版權交予娛樂唱片,自唐逝世後,娛樂唱片便將《帝女花》、《紫釵記》及《再世紅梅記》等任劍輝及白雪仙的粵劇,灌錄成唱片推出,成為當時最暢銷唱片之一。另外娛樂唱片亦推出超過30部電視劇集主題曲唱片並涉足流行音樂。惟劉東於2001年辭世,妻子亦於2007年去世,公司便由劉氏姊弟打理。(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