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青年,2008年在雨中超速駕駛,撞死一名28歲休班軍人,法官顧念他還年輕,決定判他另類懲罰,要他每週給死者家人寫道歉信,要寫足15年,不能間斷。
法官希望這名青年,用心記住死者,同時也牢記自己曾犯下的彌天大錯。
案發於2008年3月,22歲高達奧索冒雨駕車上班時超速,結果失控越過對面行車線,迎頭撞向原本在中東服役的托爾斯的車子,托爾斯送院搶救後不治,高達奧索腦部受創。
高達奧索被當局控以“駕駛過失殺人”罪,罪成可被判監15年。但托爾斯家人向法庭表示,不想高達奧索入獄,反而想他用心記住死者,記住死者怎樣服務國家。
佛州法院於是判他緩刑15年,其間每週給死者家人寫道歉信,總共780封,另外不准飲酒15年,吊銷牌照5年。
在“服刑”的15年期間,他只要有一週沒有如期向托沃斯的家屬提交道歉信,就會立即被法警送回法院,在監獄中度過剩下的刑期。高達奧索則對法院的裁決“十分滿意”,並稱希望能用這種方式彌補自己的過失。(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