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前總統強姦罪名成立‧面臨至少8年監禁


(以色列)特拉維夫地方法院12月30日判定,針對前總統摩西.卡察夫的兩項強姦罪名和一項猥褻罪名成立。卡察夫最少將面臨8年監禁。

法院3名法官中的主法官喬治‧卡拉當庭宣讀長達1小時的裁定書,認定卡察夫兩項強姦罪名和一項猥褻罪名成立。

主法官卡拉30日在法庭上說,卡察夫推翻認罪協議的做法“是個巨大錯誤”,“我們相信原告A,因為她所指控的內容有鐵證為憑,她說的是實話”。

按照以色列法律,強姦罪可判4年至16年監禁。另外,卡察夫還面臨幾項未判指控,包括性虐待、性騷擾、猥褻、威脅證人和干擾司法程式。

現年63歲的卡察夫所涉性醜聞於2006年曝光。當時,多名女子指控卡察夫對她們存在性騷擾、猥褻、強姦等行為,檢方同年立案,起訴卡察夫在擔任旅遊部長期間,強迫一名女下屬與其發生性關係;在擔任總統期間,性騷擾總統辦公室兩名女職員。

在隨後的調查中,多名女下屬指控他在擔任旅遊部長和總統期間行為不當。2007年6月,卡察夫與以色列總檢察長馬祖茲達成認罪協議,同意辭去總統職務,承認性騷擾等較輕指控,而檢方則撤銷強姦及其他較重指控。同年7月,卡察夫辭職,結束7年總統生涯。

2008年4月,卡察夫推翻了此前與檢察部門達成的認罪協議,堅稱要維護自己清白;檢方也隨即重新啟動了針對卡察夫的犯罪調查,並表示將根據卡察夫涉嫌的最重罪行對他提出指控。(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