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前總統卡察夫強姦罪成‧被判囚七年


(以色列)以色列前總統卡察夫(Moshe Katsav)當地時間3月22日因強姦及其他性侵犯等罪名,被特拉維夫地方法庭判處7年徒刑。法庭同意推遲一個月執行對卡察夫的監禁,讓他有時間上訴。

今年66歲的卡察夫被控在1990年代後期擔任內閣部長時,曾兩度強姦一名內閣女工作人員。法庭還判處卡察夫在擔任總統後對另外兩名女工作人員性侵犯和性騷擾的罪名成立,但他否認所有指控。

控方列舉了多項罪名,並強調了這些罪名的嚴重性及其對受害人帶來的傷害和對整個總統府帶來的恥辱。在以色列,強姦罪最長可判16年牢獄監禁。儘管理論上講,卡察夫還面臨其他多項指控,入獄的時間可能會更長。然而,卡察夫的律師請求法院免除卡察夫的牢刑,並敦促三名法官將媒體對卡察夫的抨擊、他在公眾面前所遭受的羞辱及永遠都無法恢復的名譽考慮在內。

卡察夫曾在2010年12月被指控強姦、性騷擾,猥褻及阻礙法官辦案等罪名,特拉維夫法院去年12月30日判定卡察夫的兩項強姦指控罪名成立,震驚了以色列。

據報導,2007年,時任以色列總統的卡察夫因被多名女下屬指控性侵犯而陷入醜聞。之後,他與總檢察長馬祖茲達成認罪協議,承認性騷擾等較輕指控換取檢方撤銷強姦指控。卡察夫同年7月辭職,但翌年推翻認罪協議,並堅稱要維護自己的清白。

2000年7月,作為利庫德集團推選的總統候選人,卡察夫在議會總統選舉中擊敗工黨總統候選人佩雷斯,當選為以色列第8任總統,同年8月1日宣誓就職,任期7年。2007年就在任期期滿前2週,卡察夫辭去了總統一職。卡察夫曾於1996年至1999年在內塔尼亞胡政府中任副總理兼旅遊部長。他是以色列歷來第一位接受審訊的前國家元首。(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