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國外交部4月8日對日本將1.15萬噸輻射水排放到太平洋表示關切,敦促日方遵守國際法,保護海洋環境。韓國之前已對日本傾倒輻射水表達不滿,質疑有否違反國際法。美國《時代》週刊網站指出,國際法對在這方面的監管存在漏洞。
外交部發言人洪磊8日稱,“作為日本的近鄰,我們理所當然地對此表示關切,希望日方按照有關國際法行事,採取切實措施保護海洋環境”。洪磊表示,中方正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同時進行專業評估及繼續與日方保持接觸,要求日方及時、全面、準確地向中方通報。
要求及時向中方通報
俄羅斯外交部7日亦發表聲明,敦促日本全面公佈福島核電站的情況,並停止向太平洋傾倒輻射水。聲明稱,俄方諒解日方是“被迫”傾倒輻射水,以“避免更嚴重的威脅”,但俄方希望這種做法不會危及人類健康或破壞環境。
東電4日宣佈把福島核電站1.15萬噸超標逾百倍的“低輻射水”排入海中,以騰出空間處理部份機組內的高輻射積水。韓國外交部隨即批評日方做法可能觸犯國際法,日本外相松本剛明當時辯稱,傾倒輻射水未造成“超越國界的影響”,“在國際法的義務關係上不會立即成為問題”。
國際法存漏洞
東電可稱未違法
1975年生效的《防止傾倒廢物和其他物料污染海洋的公約》(簡稱《倫敦公約》),禁止締約國向海洋傾倒有毒有害的放棄物,包括輻射物質。美國《時代》指出,日本是公約簽約國,但公約存在漏洞,只禁止從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海上設施向海中傾棄廢物,並未規管從陸地傾倒污染物的行為,讓東電有機會鑽法律漏洞,詭辯從陸地傾倒輻射水的做法未有違法。
除了傾倒輻射水外,日本向外界通報輻射情況的機制亦受抨擊。1986年生效的《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規定,締約國必須在出現跨越國界的有害輻射時,向受影響國家提供事故時間、位置及輻射量等數據,但日本政府與東電在發生輻射事故後多次被質疑隱瞞災情。(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