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據日本共同社報導,雖然中國僅對日本12個都縣的食品實施了進口限制,但實際上已停止進口日本所有地區食品和農水產品。
報導引述消息人士稱,對於12個都縣以外的農水產品,中方要求在報關時出具放射性物質檢測合格證書及產地證書,但日本並無發行此類證書的官方機構,因此將無法通關。
中國國家質檢總局4月8日發佈並落實了加強進口限制的措施。目前,日本正試圖說服中方放寬進口限制,但由於歐盟和韓國也實施了同樣措施,日本農水產品的進口限制預計將趨於長期化。
不過,日方要求將對東日本大地震發生的3月11日前生產的食品以及加強進口限制措施發佈日的4月8日前已運出的食品排除在外。對此中方已決定接受該要求。
然而,日本因國內檢測設備數量十分有限,出口停滯的局面仍將無法避免。(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