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愛爾蘭數學家兼物理學家哈密頓建立光學理論


  • 光學(Optics),是物理學的一個分支,解釋了光的現象及特性。

1827年4月23日,愛爾蘭數學家、物理學家哈密頓發表論文《光線系統理論》,建立了光學的數學理論。光學(Optics)是物理學的一個分支,解釋了光的現象及特性。光學所討論的範圍,包括紅外線、紫外線及可見光。但因為光具有電磁波的特性,類似現像如X光、微波、電磁輻射及無線電波也有此特性,所以光學被認為是電磁學的附屬。一些光學現像是與光的量子特性有關係的,而這些特性,包含在光學及量子力學範疇。在實踐中,大部份光學現象,都可以用光的電磁特徵來描述,例如麥克斯韋方程組(Maxwell's equations)。由於光學在實際中被廣泛應用,光科學和工程光學,在領域上,有很大程度的互相交叉。光學也與電子工程、物理學、心理學、醫學(尤其是眼科學與驗光術)等許多學科密切相關。此外,物理學可以非常完整描述地光學現象,但對大部份問題顯得過於繁複,因此在光學領域中引入了一些特定的簡化模型。這些模型可以很好地描述光學現象,而無需考慮那些不相關及(或)無法觀測到的現象。(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