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既然我倆什麼都一樣,乾脆連名字也一樣好了!”台灣淡水一對鶼鰈情深的夫妻程謙仁、莊雅如5月21日到淡水區戶政事務所辦理更名手續,兩人從此都叫“迦佑”,成為台灣首對刻意更改成同樣名字的夫妻,他們以此來紀念兩人結婚10週年。
淡水居民程姓夫婦為宣示愛情,決定改為相同的名字,但因當地民政部門查無先例而一度不允,事件甚至驚動內政部,日前得到“並無不可”的回覆後,淡水區戶政事務所同意兩人的改名申請。
本名程謙仁的丈夫程迦佑表示,他與原名莊雅如的妻子今年正好是結婚10週年,想要一份特別的禮物來紀念兩人的愛情。據介紹,任職冷氣維修工人的程迦佑14年前前往台北一家公司工作期間,兩人一見鍾情並陷入熱戀,10年前結婚後,如今女兒、兒子都已讀小學。
兩人說,婚後越來越發現二人有很多共同的興趣、嗜好,且常穿情侶裝同進同出。為了10週年的結婚紀念,兩人突發其想“既然我倆什麼都一樣,乾脆連名字也一樣好了!”
程莊迦佑表示,“迦佑”這個名字是“感念釋迦牟尼佛祖保祐”的意思,因為丈夫事業低潮時曾獲佛教慈善團體伸出援手。
淡水區戶政事務所主任李美滿指出,程氏夫婦於今年4月底開始詢問改名一事,但因無先例,故只好專函請示內政部,在接獲“並無不可”的回覆後,二人於日前來辦理手續。戶政事務所得悉兩人“為愛改名”,更在頒發新的身份證時向二人送上甜蜜的巧克力。
被問及兩人的“恩愛秘訣”,程莊迦佑表示,退一步海闊天空,“時常把‘請、謝謝、對不起’挂在嘴邊,因為強調最親密的人,也要最尊重。”
據台灣民政局科長陳健民介紹,台灣居民一生有2次改名機會,這對夫妻已用完兩次機會,依法不能再更名。他又指出,台灣現行法律規定,直系血親三親等不能同名,也就是曾祖父至曾孫3代不能同名,但平輩兄弟姊妹是否可以同名則沒特殊規定。(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