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經此傑斯案一役,英國政府對社交網絡以及互聯網的修例規管可說是事在必行。在國內小報排山倒海的報導下,高等法院的禁制令已形同虛設。英國首相卡梅倫坦承,有關情況不可持續下去,他們將在國會成立委員會,研究私隱、網上輿論及禁制令之間的複雜問題。
卡梅倫:法律需與時並進
在3月時,司法部已就所有和互聯網有關的誹謗及重要私隱問題提出建議,當局當時就建議,互聯網供應商應該監測在他們網站上所刊登的東西。卡梅倫說,重新檢討私隱議題的時間已經“拖得太長”:“如果所有社交媒體都可以報導這但報紙卻不能報導的話,是對報紙不公。因此法律需要追上現時人們使用媒體的方式。”
委員會將要在今秋提交報告。分析指出,卡梅倫現時趕急成立委員會,是希望將新聞自由以及私隱問題變成一個跨黨派議題,藉此減輕卡梅倫在這些爭議性議題上獨自面對的壓力。政府對私隱法的決定將對傳媒、尤其是小報的影響深遠,但即使這樣,卡梅倫現時亦已面對來自法律界的壓力,要求政府就這次案件的判決儘快提出指引。
英港可申禁制令
爆料屬刑事罪
英國和香港都有保障私人秘密的民事法,不欲醜聞曝光的名人會聘請一隊律師,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然後知會所有媒體,哪家媒體違令披露其醜聞,便會被控藐視法庭,屬刑事罪行,這套保密機制過去頗為有效地遏制媒體爆料,但最近被互聯網和國會特權打敗,英國政府不得不重新檢視整套機制。
議會互聯網成破禁絕招
在80年代,英國政府一名前特工潛赴海外,出書爆軍情五處的特工運作內幕,英國政府要求法院頒佈禁制令,一度成功阻止英港兩地媒體轉載書本內容,但這本名為《間諜捕快》的書在美國成功出版,並且隨航空旅客大量回流英國,摧毀了機密本質,英國法庭最後被迫撤銷禁制令。如今互聯網普及,facebook和Twitter等社交網絡傳播速度極快,摧毀機密本質的速度遠勝海外書籍回流,而這種新興網絡上的傳播者是千千萬萬使用者,伺服器又不在英國或香港境內,醜聞主角的律師能用法律禁制傳統媒體,卻對新興網絡奈不了何。
在60年代末,英國一家大型藥品銷售企業因販賣有問題藥品導致數百懷孕母親誕下畸胎,遭入稟索償,藥廠一邊採拖延戰術,逼受害人低價和解,一邊以訴訟未了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阻止媒體談論事件,為期長近10年,結果因一名傷殘國會議員堅持為受害者請命,在國會取得足夠支持進行休會辯論,成功讓事件被全國媒體關注及報導,藥廠最終在輿論壓力下大幅提高賠償額。到了今天,也是因為一位敢言的國會議員,運用國會議員發言及媒體對發言如實報導均不受追究的特權,成功突破了這宗體壇醜聞禁制令。(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