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手機輻射對人體是否有害一直備受爭議,世界衛生組織(WHO)轄下的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首次將手機輻射列為“可能致癌”類別(possi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同級別的還有咖啡、汽車廢氣和最近引起“台食恐慌”的塑化劑。但世衛強調,現階段的研究不足以證明使用手機會直接致癌,需要更多研究才能確定。
香港電子工程及醫學專家均認為,世衛將手機輻射列為“可能致癌”類別決定恰當,認為有警示作用,長期使用手機會增加患癌風險,專家亦建議如非必要,應減少使用手機的時間。
專家認同:有警示作用
世衛雖然將手機輻射列作致癌風險較低類別,惟特別提到2004年科學界完成的一項研究,指若連續10年,平均每天使用手機30分鐘,罹患神經膠質瘤(glioma,腦瘤的一種)的風險會增加40%。但工作組說,目前還沒有足夠的研究得出使用手機與其他癌症之間關聯的結論。
世衛國際癌症研究中心於5月24至31日成立專家工作組,雲集14個國家的31名科學家,在法國里昂評估了大量資料,包括暴露在射頻電磁場環境中的數據、人類癌症研究、動物癌症實驗研究等,認為基於現有的有限數據,足以支持將手機輻射列為“可能致癌”類別。
與塑化劑咖啡同級
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將致癌風險分為5級,由最危險的“令人致癌”至“很可能不會令人致癌”,5個組別共有941個項目,手機輻射被列為2B級“可能致癌”類別,與殺蟲劑DDT、咖啡、汽油引擎排放廢氣同級。
港學者:天線藏機內減輻射
港大電機電子工程學系副教授張星煒估計,世衛僅將手機輻射列入風險較低的致癌類別,除了證據不足,亦希望提醒消費者,在不必要的情況應減少使用手機時間。他說,手機於1994年正式推出至今不足20年,科技上不斷改良,目前手機的輻射量已大幅減少,“最初推出的手機,天線外露,輻射360度擴散,對人體影響較大;近年的手機將天線藏在電話背面,大大減低輻射量”。至於iPhone4天線位於電話下方,使用電話時,口部接收的輻射較多,與一般手機不同。
香港電訊管理局表示,當局於2003年採納國際手機輻射標準,所有在香港出售的手機均符合標準,上限不能超過每公斤2瓦特。電管局網頁顯示,至1日獲檢定並符合輻射安全標準的手機共有1331部,全部不超標,當中輻射量最高是Sony Ericsson的T650i,輻射量達1.8瓦特。當局表示一直關注不同機構公佈的輻射研究結果,又鼓勵消費者選購附有輻射檢定標籤的手機產品。
電訊業界則質疑世衛的結論,位於美國華盛頓的無線通信工業國際協會發表聲明稱,世衛今次沒做新研究,只評估了一些已發表的研究,又質疑證據不足。美國聯邦電信委員會、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均指出,目前沒有科學證據證明使用手機可能導致癌症和其他疾病。
世衛今次的詳細報告,將會刊登在下期出版的刺針腫瘤醫學期刊(Lancet Oncology)。
手機商反駁:證據不充份
自從手機於1990年代中期面世,其輻射會否影響健康,在科學界及醫學界一直存在爭議,其中手機生產商的反應尤其強烈;世衛將手機評為“可能致癌”物品後,各家手機供應商即作出反駁或澄清,而學術界亦有聲音指出,世衛今次其實並無做新的研究,亦未清楚說明小組是按照哪些研究作出結論。
世衛未做新研究
各家手機供應商6月1日先後作出回應,其中諾基亞(Nokia)強調,世衛今次並非將手機輻射列為“必然或很可能”引致癌症,只是基於有限的證據,證明它有可能致癌。新力愛立信(Sony Ericsson)則表示,今次世衛的評級“與過去大量研究相似,都是無充份證據證明輻射與癌症有關”。港大醫學院內科學系腦內科教授張德輝指出,過去醫學界以數十年時間證明吸煙致癌,但手機面世只有10多年,要證明其輻射影響人體健康,相信短期內難以實現。
曾阻政府披露輻射率
事實上,過去手機供應商就曾經阻止政府嘗試通過立法,警告市民手機輻射風險;代表蘋果、摩托羅拉等手機商的無線通訊商會CTIA,去年曾經控告三藩市政府,阻止後者以立法要求零售商向買家披露手機的輻射率,但市政府後來將有關法案擱置。
手機致癌FAQ:可用藍牙免提減輻射
問:世衛將手機輻射列為“可能致癌”類別,是否應即時停用手機?
答:目前未有證據顯示使用手機會危害健康,但專家認為,未能證實致癌不代表沒有風險,建議減少使用手機,或縮短通話時間;若無法避免,可使用藍牙等免提裝置,有研究顯示可減少頭部接收輻射量九成以上。另外,由於手機在接收欠佳地區(如乘搭高速鐵路)會發出較強信號,應暫時避免使用手機。
問:避免將手機緊貼頭部是否就代表安全?
答:手機發出的輻射劑量其實很微弱,只要略為移離皮膚表面,接收輻射量已大大減弱;睡覺時不要把電話置於枕頭旁邊;兒童腦部未發育,亦不應使用手機。(資料來源:電訊管理局、港大電機電子工程學系副教授張星煒)(香港明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