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爾街日報》報導,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將對Google正式展開反壟斷調查,全面檢視Google是否在網絡搜尋式廣告業務方面濫用巿場主導優勢。這將是Google成立12年以來最大危機,有如1990年代微軟被控壟斷案的翻版。
涉濫用網絡搜尋壟斷優勢
報導引述消息稱,FTC將對Google作民事調查,檢視Google有否不公平地操控搜尋結果,例如透過將用戶導向至特定網站等手法,壓制競爭對手。由於調查涉及Google最賺錢搜尋式廣告的核心業務,將是“迄今最嚴重”的調查,預計需時1年以上。當局會於數日內要求Google及相關公司,提供雙方交易資料。
目前Google佔美國互聯網搜尋巿場約65%,其收入大部份來自搜尋式廣告業務。據數碼巿場推廣公司eMarketer資料,Google佔美國互聯網搜尋式廣告收入的比重,今年將增長38.9%,至約109億美元,整體收入則佔美國搜尋業界總收入的75.9%。
收入佔業界逾七成
業界對Google壟斷的指控與日俱增。有公司曾投訴Google操控搜尋結果,又指Google控制廣告收費,左右商業機構營運。有公司不滿Google把旗下服務網站,列入普通搜尋結果,搜尋規則有偏幫旗下網站之嫌,令那些網站經常位於在搜尋結果前列,故意壓制競爭對手。亦有公司指摘Google收購所有具威脅的競爭者,以保持主導地位。但Google發表聲明,否認作出有關行為,又稱用戶可輕易在網上找到其他選擇,並無壟斷。
近年Google成為美國及歐盟反壟斷調查的目標。美國得州政府正調查Google是否在互聯網搜尋式廣告業務中濫用權力,美國司法部目前亦就Google以4億美元收購互聯網廣告公司Admeld作反壟斷審查。歐盟競爭監察組織亦在去年11月就相類指控展開調查。
倘手段合法難檢控
但有專門處理反壟斷案的律師認為,Google並非容易檢控的對象。根據美國法例,除非公司以非法行為導致壟斷或濫用壟斷優勢,否則壟斷行為並不違法,加上法院近年明顯收窄反壟斷法的適用範圍,令FTC難以成功起訴。
微軟案翻版
官司勢損譽阻營運
聯邦貿易委員會對Google展開調查,有評論認為這將是美國反壟斷政策的分水嶺,其重要性與美國司法部於1990年代與微軟之間的反壟斷案不相伯仲。當年微軟被指把視窗系統與其他軟件,如IE瀏覽器等作綑綁式銷售,並拒絕公開作業系統源碼,妨礙其他軟件開發商開發產品競爭。
消息指出,自去年得州當局就Google的搜尋業務優勢,對互聯網競爭的威脅展開調查後,加州、紐約及俄亥俄的檢察部門最近亦加入調查。
微軟和解避分拆
曾參與控告微軟的律師里巴克(Gary Reback)認為,Google受查正是微軟反壟斷案的翻版。一如微軟的視窗系統,Google的搜尋器已是互聯網公司視作不可或缺的工具,而微軟及Google均被指以其技術優勢妨礙競爭。
雖然微軟在2002年與聯邦政府及州檢察當局達成和解協議,避過公司分拆命運,但業界及反壟斷專家認為有關的法律行動,有助阻止微軟利用其於個人電腦作業系統的優勢,控制其他科技業界。另外,長期的訴訟亦令微軟難以專注營運,並損害其公眾形象,估計Google亦將面對類似風險。(香港明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