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的專家委員會6月29日稱,由瑞士羅氏藥廠生產的全球最暢銷抗癌藥物“癌思停”(Avastin),在治療乳癌的臨床測試中,不但無顯著療效,更會引致內出血等可致命嚴重副作用,建議剔出乳癌藥註冊名單。決定引來爭議。有輿論關注FDA應否匆匆給藥商的抗癌藥物應用開綠燈,但不少乳癌患者則深感失望,稱此藥確實有效。
“癌思停”(又稱阿瓦斯汀)是全球最大治癌藥生產商羅氏近年的王牌產品之一,它是借助基因技術製造的標靶藥物,原理是通過抑制新生血管,阻止對癌腫瘤的血液供應,令癌細胞無法增生擴散,近年用於治療結腸癌、肺癌、腎癌、腦癌乃至乳癌。業界估計,若此藥被FDA剔出乳癌藥物註冊名單,羅氏每年將因此損失高達10億美元。
FDA專家促剔出乳癌藥名單
羅氏早年曾提交一項研究,聲稱使用“癌思停”加上化療,可延緩乳癌腫瘤生長達5個半月。基於協助病人抗癌的考慮,FDA在2008年同意按“特快簡易程序”,批准先行把它列入乳癌藥註冊名單,惟要求羅氏繼續跟進此藥的療效。
然而往後的臨床研究卻發現,“癌思停”最多只能拖慢癌瘤生長1至3個月,亦無證據顯示此藥可延長末期乳癌患者的壽命,部份使用者更出現容易疲勞、嚴重高血壓、白血細胞異常、內出血、腸胃破穿及血凝塊等嚴重副作用。部份死亡個案更與此藥有關。歐洲監管部門已建議,限制此藥使用範圍。
羅氏堅稱,只有不足3%服用者有嚴重副作用,又稱此藥仍在進行新的測試,可證明療效。但FDA指新研究結果至少要等3年半,6人專家委員會一致認為,“癌思停”對治療乳癌“無益、無效且不安全”,要求將它剔出乳癌藥物註冊名單。FDA料將跟隨委員會的建議,正式拍板。
乳癌婦抗議:它令我活了8年
但一批身穿粉紅T恤的乳癌患者,6月29日特別手持“我們比數據更可信”的標語,在FDA大樓外集會,抗議當局企圖“扼殺女性的生存權利”。當聽到FDA委員會的決定,她們都哭成淚人,憂慮目前尚未有替代“癌思停”的合適藥物,若此藥被剔出乳癌藥物名單,政府及保險公司的醫療保險,有可能拒絕為她們支付每年高達8.8萬美元的醫藥費。49歲的乳癌病人特納奇說:“我只單一服用‘癌思停’,所以療效並非來自化療,而這藥令我生存了8年!”
惟FDA專家委員弗里德曼(Ralph Freedman)說:“FDA要保護大批病人。有時決定未必對部份病人有利,但應顧全大局。”多個癌症專家及乳癌權益組織亦讚揚FDA委員會的決定,是“科學實證戰勝情感”。
抗癌藥最賺錢
快速審批惹爭議
全球最大抗癌藥生產商瑞士羅氏(Roche)近日接連受挫,除了癌思停被指對治乳癌無顯著效用,其肺癌藥Tarceva又未獲英國監管當局批准,作為肺癌病人長期服用藥物,英國當局解釋,他們對此藥延長病人生命是否真有好處,實在有太多不確定,然而服用此藥,每年卻要病人花上3萬至6萬美元。美國道瓊斯通訊社指出,英國政府這次決定,反映政府機關愈來愈覺得羅氏的抗癌藥實在太貴。
“預期”有療效
容許提早出售
抗癌藥成了最炙手可熱的藥物之一,這自然吸引了藥商大力研發和推銷。以癌思停為例,它是羅氏最賺錢的產品,年收入達60億美元。在美國,一般藥物獲准向公眾銷售前,需經3重臨床測試,向數千名病人試驗藥物的普遍效果及安全性,始能通過FDA審批。一般新型癌症藥物測試約需時7年。鑑於新藥測試時間較長,難以應付重症病人需要,FDA推出“加快審批”計劃,容許治療嚴重疾病的藥物,只要其研究達到有科學理據支持,可“預期”藥物有真正療效,藥物就可提早獲准出售,惟藥廠其後需進行研究,證明藥物對病人有正面的臨床效果,否則可能會被禁售。
但藥物加快審批計劃面對兩難局面。FDA關注不少藥廠在推出藥物後,未有適時提交後續研究報告,核實真正效用,令加快審批藥物的可靠性成疑。FDA現已要求藥廠提供附上對照效果的大型藥物研究,證明藥物沒罕見嚴重的副作用後,始作加速審批,減少安全疑慮。但有研究指出,這類大型藥物測試涉及大量病人,成本可能達到6億美元,而且需時5年,小型藥廠難以負擔。
港腫瘤醫生:FDA決定錯誤
香港醫療界對可能被FDA“踢出局”的抗乳癌藥癌思停持有不同看法。香港醫管局以數據不足為由,沒將此藥納入醫管局藥物名冊,亦不安排作為病人自費藥物。腫瘤科醫生岑信棠認為,FDA今次的決定屬錯誤,因為此藥可將腫瘤縮少,於特定群組病人身上有效,亦適用於無其他藥物可用的病人。
亞洲人風險較低
岑信棠與臨床腫瘤科醫生傅惠霖均表示,若FDA確認終止癌思停醫治乳癌,他們會告訴病人,但若病人情況合適,他們仍會與病人商議使用此藥。岑信棠指此藥對特定群組,例如沒有血管閉塞風險、又不適合另一種標靶藥Herceptin的病人而言是一選擇。岑說,亞洲人用此藥風險比較低,雖有病人用藥後出現手腳血管栓塞,但沒病人出現腦和心臟血管栓塞等嚴重副作用。
美門檻低
新藥邊用邊檢討
醫管局臨床腫瘤科統籌委員會化學治療小組主席鄭志堅醫生直言,醫管局入藥的門檻較高,要計算治療成本與治療效益是否相符,FDA的門檻相對低一些,像癌思停這類新藥是通過“特快管道”面世,即FDA批准病人邊用邊檢討藥物的成效,這次結論是FDA外部委員會檢討的結果。
鄭志堅說,醫管局不批准癌思停納入醫管局的藥物名冊,主要考慮此藥只將腫瘤生長推遲5個月,而病人存活頂多只能增加1至2個月,醫管局認為用此藥醫乳癌的數據未足夠。(香港明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