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狠母殺女案脫罪‧荒謬抗辯照贏‧16年最爭議裁決


(美國)美國法院作出16年來最受爭議的謀殺案判決。轟動全美的“最可恨”狠母涉殺兩歲親女案7月5日審結,案中“靚媽”被指悶死親女棄屍,並連番作假證誤導警方轉移視線,惟陪審團出乎意料地一致裁定她謀殺、誤殺、嚴重虐兒控罪全部不成立,令美國民眾震驚。“靚媽”洗脫殺女罪名後喜極而泣,露出笑容。

雖然餘下4項刑期各1年的作假證控罪成立,但因“靚媽”審訊期間已還押3年,預料法官判刑時將宣佈她即時獲釋。25歲的安東尼(Casey Anthony)7月5日步入奧蘭多法院時神情緊張,跟律師交談時不斷咬手指。控方指出,安東尼在2008年6月16日攜兩歲女兒凱利(Caylee)離開父母的家後,再沒有人見過凱利,相信凱利當天遭遇不測。

女“失蹤”沒報警
開派對慶祝自由

檢察官指出,安東尼在女兒“失蹤”後,不但沒報警,反而搬到男友家吃喝玩樂,在31天內與朋友開派對、做紋身等事慶祝恢復自由。證人供稱,安東尼在女兒失蹤後4天,即參加夜總會的“火辣身段”比賽,絲毫沒抑鬱或情緒低落跡象,又在肩上紋上意大利文“美好生活”(Bella Vita)紋身。當父母問為何整個月不見外孫女,安東尼就稱有保母代她照顧女兒。

2008年7月13日,安東尼父母收到通知,叫他們贖回女兒被拖走的車子。安東尼母親辛迪(Cindy)發現車子傳出惡臭,“像載過死人”,向警方舉報。警方在車子行李箱,發現凱利一條頭髮和哥羅芳(chloroform)的痕跡。安東尼此時才向警方承認,女兒失蹤。安東尼初時向警方堅稱,凱利是被人綁架,令警方全國搜尋凱利的下落。惟後來凱利屍體在安東尼家附近叢林被發現,警方還在安東尼的電腦,發現她曾查詢哥羅芳資料。當局指控安東尼以哥羅芳迷暈女兒,再用膠紙貼著女兒口鼻把她窒息死,把屍體藏在車尾箱多天,最後棄屍。

改口供指泳池溺斃
父協助埋屍

未料在開庭審訊日,安東尼推翻之前證供,稱一直知道凱利已死,又稱凱利是在家中泳池意外溺斃。辯方聲稱,安東尼在女兒浸死後陷於恐慌,向曾任警察的父親喬治(George)求助,在對方協助下把女兒之死佈置成謀殺,在屍首嘴巴貼上膠紙再棄屍。

檢察官反駁,從沒有人把一宗無辜意外,佈局成謀殺,“沒有事情比這更荒謬”。經6週聆訊,5男7女的陪審團退庭商議不足11小時,一致裁定安東尼殺女罪名不成立。當法庭書記看到“無罪”判決,也頓時目瞪口呆。安東尼與律師相擁,喜極而泣。辯方律師貝茲(Jose Baez)對裁決表示驕傲:“我今天救了她一命避過死刑。”他批評媒體對安東尼“未審先判”。

今次裁決被喻為是前美式足球員明星辛普森(OJ Simpson)1995年殺妻案以來,美國法院最具爭議的判決。庭外大批群眾聽候裁決後鼓譟不滿,檢察官拉馬爾(Lawson Lamar)則無視陪審團接納凱利“死於意外”的判決,聲言要為“凱利被殺”尋找真相,“我們對裁決失望和驚訝”。

辯方推託淫亂致失常
諉過父母

安東尼被控殺女案,最終以“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脫罪,引起輿論譁然。擁有30年經驗的檢察官阿什頓(Jeff Ashton),在裁決後宣佈退休。法官則下令保護陪審團各人身份。

指被父侵犯致愛撒謊

安東尼得以脫罪,主因是控方舉證存疑。由於凱利的屍體發現時早已腐化,法醫根本未能證實死因及死亡時間,因此除環境證供,並沒直接證據,證明安東尼殺女。控方的檢控重點,只有集中於安東尼“謊話連篇”,喪女後表現歡樂令人起疑,但始終未能總結出具說服性的殺女動機,最多只能說她年紀尚輕,沒有女兒負累,可恢復自由重過派對生活。

“或永遠不知真相”

辯方則把這反常表現,歸咎於她自8歲起被父親喬治性侵犯,又指小女孩凱利的父親,其實是安東尼的一名兄弟,指全家有亂倫之嫌。安東尼在這種不正常家庭長大,造成她人格失常,習慣說謊。

安東尼的父母,在女兒惹上官司後,一直對女兒不離不棄,又籌錢請律師為女兒打官司,不料5月開庭時,他們才發現自己成為兇案的“替罪羊”。辯方除指控他們一家淫亂,又指喬治有份棄屍,並稱安東尼的母親辛迪(Cindy)在池邊留下梯子,可能因此令凱利爬入泳池溺斃,似要把一切指控推在家人身上。兩夫婦一直否認。

裁決後,喬治在庭下擦拭眼淚,沒和女兒談話,就在警方護送下偕妻不發一言離開。他們隨後發表一份耐人尋味的聲明,指她們的女兒“雖選擇了這些毫無根據的抗辯,但我們家相信陪審團按證據、供辭、科學鑑證及法官指引,作出了公平的決定。但我們家可能永遠不知道凱利死亡的真相”。據報安東尼的父母因此案收到多個死亡恐嚇,現已躲起來。

庭上稱女事主“蕩婦”
辯方律師靠運氣贏官司

安東尼洗脫殺女嫌疑,但有輿論稱,她仍是“美國最可恨母親(Most hated mother)”。一戰成名的辯方律師貝茲(Jose Baez)則被稱為“全美最幸運的人”,贏官司全靠“走運”。

畢業8年才獲律師執照

42歲的貝茲因拒負前妻及孩子的贍養費而曾捲入訴訟,在法學院畢業8年也未能取得律師執照。佛州最高法院直指他不尊重法律制度,至2005年才批准他在佛州執業。他入行前僅當比基尼泳衣售貨員,因負債纍纍而宣稱破產,去年連屋子也因斷供而被收回。因他從沒接過大案,加上背景問題,安東尼的家人多次勸她換律師。

教授:贏官司非因法律頭腦

法律界形容,貝茲在庭上的盤問表現錯漏百出,甚至在結案陳辭形容女事主是“蕩婦”,形容他“很辛苦想輸官司”。美國法律學教授賈維斯說:“他贏官司不是因為他有法律頭腦,而是此案只有環境證據,控方根本無法證明安東尼有罪。”

輿論對此議論紛紛,有網民稱,安東尼比殺妻脫罪的辛普森更可惡,“兩者根本不能相提並論,至少辛普森的孩子仍在生”。前美式足球黑人明星辛普森,被控於1994年殺死太太與男性友人。經過13個月審理,在“證據充份”下,陪審團最終宣佈辛普森無罪,僅在民事案件中被認為負有責任,需支付原告3350萬美元賠償。(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