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香港六七暴動:政府宣佈香港島及九龍實施宵禁


  • 香港“六七暴動”。(資料圖片)(圖:香港明報)

1976年7月12日,港英政府在“六七暴動”爆發兩個多月後,第一次宣佈於香港島及九龍兩地實施宵禁。六七暴動,亦稱六七左派工會暴動、香港五月風暴,當時參與及支持者稱之為“反英抗暴”,於1967年5月6日發動,同年10月份基本結束。當時香港親中共左派在中國文化大革命的影響下,開始對抗英國殖民地政府。事件由最初的罷工、示威,發展至後來的暗殺、炸彈放置和鎗戰。在事件中,所有警員取消休假待命,多次與暴徒對峙。暴動期間,最少造成52人死亡,其中包括11名警員、一名英軍拆弹專家及一名消防員,包括212名警員在內的802人受傷,1936人被檢控,事件共涉及1167個炸彈。暴動期間同時造成經濟損失,逼使部份市民變賣財產離開香港,造成香港的第一輪移民潮。六七暴動可算是香港發展的分水嶺,政府在暴動結束後一年,即1968年著手修改勞工法例,大幅加強對勞工的保障。為改善與市民在地區層面上的溝通,亦首次進行了地方行政改革,同時間接催生了在教育、醫療、廉政、房屋等各方面的改革。然而,六七暴動亦使到部份香港人對中國共產黨政權失去信心及反感。另一方面,為表彰香港警隊在暴動中的忠誠及勇敢表現,1969年獲英女皇賜予皇家封號。(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