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英美代表簽訂《巴黎條約》‧美國獨立戰爭結束


  • (左起)約翰.傑伊(John Jay)、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亨利.勞倫斯(Henry Laurens),威廉.坦普爾.富蘭克林(William Temple Franklin)。英方代表拒絕被畫入,此畫因此永遠無法完成。

1783年9月3日,英國與美國代表在法國巴黎簽署《巴黎條約》(Treaty of Paris)。1776年美國爆發獨立戰爭,北美殖民地在與英國戰爭期間利用歐洲國家與英國的矛盾,同法國、西班牙和荷蘭結成聯盟並爭取俄國武裝中立。英國在軍事和外交上的失敗,遭到國內反對派的猛烈抨擊。在弗吉尼亞州約克鎮(Yorktown)慘敗後,英國托利黨(Tory Party)內閣下台,輝格黨(Whig Party)執政,促成巴黎和談。自1782年9月始,英國代表同美國代表約翰.傑伊(John Jay)、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等人展開談判。此外,還有法國、西班牙的代表參與。會談中,美國代表察覺西班牙、法國漠視美國利益,遂撇開它們,直接與英國密談。根據和平條約,英國承認美國獨立,但只承認美國佔領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土地;劃定了美國與英、西在北美屬地的邊界;停止敵對行動,英國撤出全部海、陸軍。隨著《巴黎條約》的簽署,美國獨立戰爭宣告結束。(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