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小偷日記成罪證‧每月上網擇日犯案


(韓國)韓國一小偷被捕後矢口否認犯案,但謊言終歸敵不過他巨細無遺地記錄犯案時間、地點和贓物的一本日記。日記資料顯示,他6年來從住宅或商舖偷來的名貴手袋、珠寶、電器產品等財物,總值3.2億韓圓(近30萬美元)。

這名42歲姓金男子8月在自動提款機使用失卡提款,警方循閉路電視拍下的影像把他緝拿歸案。他初時否認盜竊,直至警方到其住所搜查,發現那本日記。日記載錄他由2006年至最近所犯的竊案,詳列了爆竊地址、所偷物品和贓物的優劣評鑑。

一名探員說:“金氏在日記上的地址旁,根據所偷物品估計金額,標註‘大獎’、“普普通通’或‘不怎麼好’。”他還透露,金氏每月會在網上查看星座運情,挑選“最有利的日子”犯案。(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