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爾街日報》報導,著名菲林製造商柯達聘請了專門處理破產的美國眾達律師事務所,引起外界對柯達可能申請破產的猜測,令柯達10月1日的股價急跌超過一半。柯達收市後發表聲明否認申請破產,指僱用律師行“僅為徵詢重組意見”。不過,柯達的財務狀況堪憂,今年上半年營運虧損達8.47億美元,截止6月30日,手頭現金僅餘9.57億美元,其際遇正反映數碼攝影崛起如何摧殘一間叱吒一時的攝影界巨擘。
股價一天急跌逾半
收市後否認破產
柯達在聲明中承認,已經聘請了專門處理破產的眾達(Jones Day)律師事務所,但僱用律師行僅為徵詢重組意見,並不是為了申請破產,指公司“決心履行所有承諾,無意申請破產”,並會繼續探索其他可行方案。眾達律師事務所一向以處理公司破產見稱,曾代表美國車廠佳士拿與政府進行破產談判。眾達以往除了建議客戶申請破產,亦會提供其他財務建議,包括發行新債或新股集資、向債權人達成以股抵債等方案。
股價14年跌99%
在1日傳出柯達可能申請破產的消息前,柯達上週已披露公司從4億美元的信用額度大幅借出1.6億美元,令外界擔心柯達的現金流是否充足,評級機構穆迪在9月27日亦因此下調柯達的信貸評級至Caa2,屬“高度投機”級別;惠譽亦將評級由CC降至CCC,令柯達股價跌穿2美元水平。到10月1日破產消息傳出,柯達股價更跌至0.78美元,較97年2月的92美元高位大跌超過99%。
柯達行政總裁佩雷斯(Antonio Perez)上週向全球近1.9萬名員工大派定心丸,在非正式會議上進行直播,表明公司無意申請破產,希望員工可以放心工作,但投資者卻不以為然,在2013年到期票、面值1美元的柯達債券,現時交易價格僅為26美仙,較上週76.5美仙大幅下挫,反映柯達違約風險大增。
買專利‧告侵權‧求套現
自佩雷斯在2005年掌舵以來,柯達的業務一直未見起色,任職行政總裁多年,公司僅1年有盈利。知情人士透露,公司董事局暫無意“換馬”,佩雷斯應可繼續留任。現時柯達財務狀況的確令人擔憂,今年上半年營運虧損達8.47億美元,截止6月30日,手頭現金僅餘9.57億美元,但佩雷斯聲言會在年底前透過出售資產及專利權,令柯達的現金增加至16至17億美元。柯達7月發表聲明稱,手上有1.1萬項專利權,並有意出售其中1100項有關數碼影像處理的專利。柯達亦正就相片預覽(Preview)技術,狀告蘋果及黑莓手機侵犯專利,索償10億美元,待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裁決。
發明數碼相機
故步自封招敗
保持照片真面目,是柯達1983年的經典廣告語。這家130年來憑藉優質攝影器材、照片紙和菲林成名的美國公司,一度叱吒風雲,但自新千禧年以來面對數碼攝影之風冒起,它如今以落至朝不保夕的景況。
依賴菲林
同行乘機超越
柯達是美國標誌品牌,許多美國人心中的第一。此公司歷史可遠溯至1881年,發明家伊斯門(George Eastman)成立伊斯門乾板公司。它繼1885年推出第一代透明攝影菲林,1888年再配合廣告口號“你按按鈕——其他我們代勞”,推出取名“柯達”(Kodak)的簡單易用相機而熱賣,到1892年因而易名為伊斯門柯達公司。從那時起,柯達就以推陳出新,領導業界,創立一個世紀後,營業額高達100億美元。
柯達本身其實也是數碼相機的先鋒。1991年就有專業用的數碼相機系統面世,讓攝影記者採用配置柯達130萬像素感應器的攝影機拍攝數碼相片。此後,很多同行都意識到這是大勢所趨,紛紛重點開發數碼業務,反而柯達就故步自封,帶領先河卻未有乘勝追擊,只繼續依戀賴以起家的菲林和沖洗業務。到踏入新千禧年,數碼相機開始普及,攝影不用菲林,甚至不再沖洗相片,對售賣菲林、相紙和沖洗照片系統的柯達,構成重大打擊。
惠普資深行政人員佩雷斯(Antonio Perez)2003年加盟(兩年後接任行政總裁),企圖幫柯達轉型,一邊停止投資銷情慘淡的菲林,一邊藉勁減股息增加資金流,從而加強投資商業和噴墨打印機、醫學影像設備和別的數碼系統,冀轉型兼轉虧為盈。不過,如2004年金融家伊坎(Carl Icahn)退股時所說,柯達要投入新戰場已“太遲了”。
轉型太遲
裁員省成本
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菲林極速萎縮,柯達2004年1月就宣佈在3年間裁減約1.5萬個職位以節省成本,至去年底裁剩約1.88萬人,為1998年其8.6萬員工的22%。
近年柯達主要仰賴攝影、列印相關專利許可,以及商業和消費列印系統的銷售,由它帶頭的數碼相機業務則像其股價一樣,一沉不起。
申請破產為賣專利
雖然柯達否認申請破產保護,但彭博通訊社引率消息人士稱,申請破產保護,有利為柯達出售專利掃除障礙、避免潛在買家因為擔心日後會被檢控而卻步。專家估計,出售專利能為柯達帶來30億美元進帳。
1.1萬項專利權值30億
現時柯達持有多達1.1萬項專利權,其中1100項更是熱門的數碼影像處理專利,但柯達一直未能成功將之出售套現,當中最大障礙,就是潛在買家擔心現時購入柯達的專利,一旦柯達日後無力償債,買家隨時會被柯達的債主索償。根據美國的破產法,若公司在無力償債前出售資產,惟交易金額未能取得“合理價錢”、有賤賣之嫌,交易雙方均可能被控“詐欺性財產轉移”(Fraudulent transfer),串謀令債權人無法取得有關資產抵債。
若現時柯達申請破產,法院將委任受託人(Trustee)就資產進行估價和出售,買家在這時才購入柯達旗下的專利權,就可以避免被控詐欺性財產轉移。紐約分析師考夫曼(Mark Kaufman)說:“柯達面對的問題,是如何確保買家不會在購買專利後被控。”(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