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法官上庭時所用的短假髮,常給人高高在上、難以親近的感覺,也有人認為這代表法庭的莊嚴,但愛爾蘭法庭部門10月13日宣佈,法官將全面結束350多年來英國殖民傳統,不再戴馬毛假髮。
1660年愛爾蘭恢復英國君主制以來,法官戴假髮象徵“統治、傳統和律法”。1921年愛爾蘭獨立過渡時期,這項傳統差點被廢除。
不戴假髮意謂能替納稅人省荷包;新任法官購買假髮,每頂約花國庫2200歐元(約3053美元)。
法庭部門指出,捨棄假髮前,愛爾蘭也取消了法院內尊稱法官為“大人”(My Lord)的做法,僅以“法官”(Judge)稱呼。(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