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聯合國大會在美國紐約首次開會


  • 總部位於美國紐約的聯合國大會會議廳。

1946年10月23日,聯合國大會在美國紐約市法拉盛首次開會。聯合國大會(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是聯合國主要機構之一。聯合國大會(聯大)由所有聯合國成員國組成,每年定期舉行一次會議,由秘書處負責籌備,並從成員國中推選一位主席。主席雖有大會領袖之名,實際上其執掌僅以主持議事進行為主;秘書長才是實際上聯合國組織的核心人物,透過協調各國意見、組織具體工作以落實大會決議……等事務,可以在國際間發揮重大的影響力。雖然各成員國在大會的授權,應是聯合國行使各種決議的權力來源;然而實際上,特別是在涉及地緣政治的問題上,安全理事會才是真正握有決策權的組織。大會召開之際,多數議題會被交付六個主要委員會討論,以形成決議或決定。這些決議案一旦在委員會中獲得通過,即會交付大會審議,以決定是否正式採用為聯大決議。附屬於聯合國大會的六個主要委員會分別為裁軍及國際安全委員會;經濟及金融委員會;社會、人道及文化委員會;特殊政治及非殖民化委員會;行政及預算委員會;法務委員會。(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