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1月19日,台灣桃源縣中壢市民眾因不滿執政黨國民黨在縣長投選過程中做票,引發暴動事件。此次是台灣首次舉行統一五項地方公職的大規模選舉。國民黨提名司法行政部(今法務部)調查局出身的歐憲瑜參選桃園縣長;議員許信良也有意參選縣長,但因“黨紀考核記錄不佳”,未獲國民黨提名而自行宣佈參選,遭開除黨籍。投票日當天,中壢國小投票所監選主任范姜新林被證人邱奕彬等人指稱涉嫌舞弊做票,其他地方國民黨舞弊的消息也不斷傳來,而警察未積極處理,反將監票主任帶走保護起來。消息傳出後,引起市民憤怒。許信良的選務中心聽到消息後,請選民都到警局‘關切’相關消息。1萬多名市民憤而包圍中壢警察分局,警察後向示威群眾開鎗,擊斃中央大學學生江文國及青年張治平。憤怒的群眾繼而搗毀並放火燒警察局及警車。事件爆發後,當局並未採取嚴厲鎮壓行動,但事情隨著許信良當選桃園縣長而漸告平息。此次“中壢事件”後,黨外運動的民氣日漸升高,促使更多黨外人士投入1978年12月的中央民意代表的選舉,升高朝野對立氣氛,引發1979年12月美麗島事件。(資料來源:維基百科/台灣大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