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探險家塔斯曼成首個到達塔斯馬尼亞島的歐洲人


  • 荷蘭阿貝爾.塔斯曼(Abel Tasman,1603年-1659年10月10日)。

1642年11月24日,荷蘭探險家阿貝爾.塔斯曼(Abel Tasman)受命去尋找“失落的南方大陸”,發現了塔斯馬尼亞島,並以荷蘭東印度總督安東尼.范.迪門(Antonio van Diemen)之名將其命名為“范迪門地”。塔斯曼1603年生於荷蘭格羅寧根(Groningen),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資助下,他於1642年和1644年進行了兩次成功的遠航,除了發現塔斯馬尼亞島,還發現了紐西蘭、東加和斐濟。1642年12月13日,塔斯曼抵達紐西蘭南島。1643年1月21日,他發現了東加,回航途中發現了斐濟。他經過紐幾內亞島後,於6月15日回到巴達維亞(Batavia,現雅加達)。在1644年的第二次航行中,塔斯曼穿過了托雷斯海峽(Torres Strait),但是他沒有意識到澳洲大陸就在南方,錯過了發現新大陸的機會。他的航行雖然發現了許多地方,但是沒能開闢出新的貿易航線,因此,直到一個世紀後詹姆斯.庫克(Captain James Cook)重新發現這些地方之後,塔斯曼的功績才被真正承認。如今,塔斯曼的名字被列入最偉大航海家之列,塔斯馬尼亞島和塔斯曼海都以他的名字命名。(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