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前總統希拉克貪污判緩刑


(法國)法國79歲前總統希拉克(Jacques Chirac)濫用公帑等罪名成立,成為法國近60年來首名被判有罪的卸任元首,不過他獲准緩刑兩年,免受牢獄之苦。在野社會黨發言人認為,判決雖然“來得晚”,但對法國民主是“好兆頭”。希拉克曾當主席的執政人民運動聯盟則表示遺憾。

巴黎市長任內挪用公款

法官12月15日指出,希拉克在1990年代巴黎市長任內觸犯權錢交易罪行,違反誠信,挪用相等於140萬歐元的公款。判決指出:“希拉克違反授於公職人員管理公家資金或財產的誠信責任,不顧巴黎市民利益。”

希拉克一直否認指控。年事已高的他15日以健康理由缺席聆訊。醫生指他患有“嚴重兼不可逆轉的”神經方面毛病,包括記憶力減退和腦退化症。代表他聽取判決的54歲越南裔養女批評判決“太過、太過嚴苛”。辯方律師表示,希拉克稍後會決定是否上訴。

受國民愛戴“被原諒”

希拉克是自二戰時協助納粹、被裁定叛國罪的貝當(Marshal Philippe Petain)之後,首位受審的卸任法國元首。他在1995年至2007年擔任總統其間雖受此案纏擾,但獲享豁免受檢控權利,司法當局直至他卸任才正式展開訴訟。他被指在1990至1995年擔任巴黎市長期間,動用公帑聘用其政黨人員出任虛設的19個市政府職位,假公濟私地協助自己的競選活動。人民運動聯盟向巴黎市政府歸還220萬歐元,其中50萬歐元是希拉克私人款項。

法新社指今次宣判“令人意外”,因為希拉克是當今仍備受國民愛戴的中間偏右政壇元老,法國社會在很大程度上“已原諒了”其年代久遠的貪腐行為,連檢察官都促請銷案。(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