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美國政府一個諮詢委員會有史以來首次要求著名期刊不要詳細刊登有關一種極易傳播而殺傷力驚人的禽流感病毒研究報告,以防恐怖份子等別有居心的人仿製,引發全球災難。此決定引發審查爭議,涉事兩家科學期刊均認為,今次的科研成果或將有助於醫療發展,對限制讀者獲取全面資訊表示擔憂。
高度致命病毒
可咳嗽人傳人
荷蘭鹿特丹的伊拉斯謨大學醫學中心病毒學家富希耶(Ron Fouchier)宣稱,其小組使禽流感的“甲型流感病毒H5N1亞型”,蛻變成一種有高度致命危險且能夠人傳人的高傳染性病毒,可循咳嗽或打噴嚏經空氣傳播。他們利用跟人患流感有最多共通點的雪貂做測試,發現牠們之間的傳染情況迅速。
富希耶方面,與進行比對研究的美國威斯康星——麥迪遜大學的河岡義裕(Yoshihiro Kawaoka)小組,現把上述病毒鎖於高度設防實驗室裡。他們想在美國《科學》和英國《自然》期刊上發表研究報告,並希望能啟發更佳的監察禽流感辦法。不過由於報告內容敏感,故尋求美國政府諮詢小組“國家生物安全科學諮詢委員會”(NSABB)意見。
美NSABB出手
吁隱藏實驗細節
NSABB 12月20日表示,《科學》與《自然》倘欲刊出上述報告,就要隱藏“可供複製實驗的有關細節和突變數據”,因為今次研究存在許多有益大眾、但也可能為恐怖份子利用的資料。NSABB雖無權阻撓發表報告或制止傳媒報導,但由於它在國際科學界享負盛名,影響力也大,期刊一般不會無視其建議。
《科學》總編輯艾伯茨(Bruce Alberts)表示,官方要求對合法的公眾健康研究保密,相信是歷來首次。艾伯茨表示,除非政府建構出可供全世界合法科學家在有需要下可毫無保留地取得全盤資料的機制,否則他不打算刊登刪減版本。《自然》期刊發表聲明稱,為研究人員提供任何詳盡的流感病毒科研分析,對公眾健康至關重要,期刊正研究如何“維護獲取有關科學方法和數據的適當途徑”。
涉權威《科學》《自然》期刊
有份參與評審、曾領導軍方防禦生物實驗室的弗朗茨(David R. Franz)表示,NSABB下的決定“挺合理”。他說:“我關注的是,我們不得讓業餘科學迷或恐怖份子,得到這些可能會造成莫大危害的資料。”
(H5N1)甚少由禽鳥傳染人類,惟一旦有人感染,死亡率便極高。科學家一直觀測這種病毒,擔心它的人傳人傳播力增強,衍生可能是有史以來奪命最廣的流行病。富希耶與河岡義裕的小組進行今次研究,就是為了及早預警。
科研vs.國安
911後爭議不絕
科學家在實驗室中製成可能引起大爆發的基因改造禽流感病毒,是應該受保障的學術自由嗎?其論文可以公開發表嗎?有關的討論早於今年11月研究結果公佈後就成為國際科學界的討論焦點,而這類科研自由與國家安全的爭議,在911事件後就愈來愈激烈,很多論者都擔心1950年代麥卡錫主義白色恐怖重臨。
憂麥卡錫主義白色恐怖重臨
科學家常在期刊公開科研成果供同行反覆論證,從中得益。不過,自從2001年美國發生多宗奪命炭疽菌襲擊掀起全國恐慌後,小布什政府設立諮詢機構“國家生物安全科學諮詢委員會”(NSABB)。此委員會的決定雖無法律約束力,但在國際科學界卻具聲譽和影響力。科學界當時已堅決反對,駁稱最佳的防禦做法是讓資訊流通,擔心這個委員會插手科研,影響學術自由。
不過,今次的超級變種禽流感研究後果可大可小,恐怖份子也可以依據公開的研究報告,研製生物武器,因此就算是科學界也有不少聲音主張禁制這類高危研究。
學者:學術自由不可侵有例外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兼《法學研究》期刊副編審謝海定指出,學術自由權一般不容侵犯,但亦有例外,其中限制或禁止製造毀滅性武器和病毒等的科研活動“不應被視為侵犯學術自由權”,原因是“構成了人類生存的重大威脅,而保障學術自由權的根據主要是人類之平等、自由、正義的生活──‘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台灣法律學講師楊春吉早前亦引用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3條稱,今次研究對人命的危害及威脅太嚴重,嚴重違反“尊重人權”的基本原則,允許論文公開發表“自是不妥”。
路易斯安那大學微生物學家阿特拉斯(Ronald M.Atlas)則指出,要怎樣將資訊傳遞給適當人士,又能堵截落入恐怖份子手裡,將是美國政府大難題。(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