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美國聯邦司法部宣佈,擴闊強姦定義,包括首次把雞姦男性、強迫口交,乃至“女姦女”等,納入強姦定義之中,新修訂旨在改善聯調局強姦統計數據的準確性。
自1927年起,美國聯邦政府把強姦定義為“在女方非自願下,強行以性器官入侵陰道”。女權人士卡爾邦(Susan Carbon)表示,這定義“過時及狹隘”,帶來了很多漏洞,例如受藥物或酒精影響下的迷姦,便未必涉及暴力強迫成份;涉及肛交的強姦行為,以至雞姦男性的行為,也成漏網之魚。
改善統計
州份法律無影響
雖然很多地方州分都已擴大強姦定義,以應付各式性侵犯案件,但聯邦政府對強姦的定義,卻逾80年未改。經女權組織和同性戀組織多年要求下,美國政府終作出修訂。修訂後,強姦將被定義為,“在未獲受害人同意下,以身體任何部份或外物,侵入受害人陰道或肛門,又或以性器官入侵受害人口腔,不管入侵程度是有多淺”。卡爾邦認為,“新強姦定義首次包含所有性別的受害人及強姦者”,不僅雞姦男性屬強姦,就連女性以外物入侵受害者肛門或陰道,也將歸入強姦。
聯調局最新發表的《美國統一犯罪報告》顯示,2009年錄得88,097宗強姦,比2008年下跌2.6%。卡爾邦指,新強姦定義可能拉高來年的強姦數字,“但這不代表強姦數字增加,只是更準確地計算下來”,有助防止強姦罪行並加強檢控。新修訂對聯邦或各州份的刑事法沒有影響,不會改變聯邦、各州份或地區政府對待強姦案的處理手法。(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