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聯國促美關閉關塔那摩監獄


(瑞士)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皮萊1月23日在日內瓦發表聲明,敦促美國政府切實履行此前承諾和有關國際人權條約義務,儘早關閉設在古巴關塔那摩海軍基地的監獄設施。

對美國政府未能如約關閉此監獄,皮萊表示“非常遺憾”。皮萊說,2009年1月22日,美國總統奧巴馬曾承諾在1年內關閉關塔那摩監獄,但3年過去了,這用於任意拘禁等侵犯人權行為的設施仍在運轉,這“明顯違反了國際法”。

此外,皮萊指出,更令人遺憾的是,美國還在2011年11月出台《國防授權法》,以國家安全為由,將無限期任意拘禁合法化。皮萊說:“這部法律與‘公正審判’和‘不受任意拘禁’等基本人權原則背道而馳。”

皮萊提醒美國政府遵守國際人權條約,保障關塔那摩監獄在押者受到及時、公正審判。她表示,對無切實證據證明有罪的在押者,應予以釋放。

對在關塔那摩監獄發生的使用酷刑等違反國際法的行為,皮萊要求進行全面和系統的調查,並對策劃、實施和縱容使用酷刑的有關人員進行審判。

美國是聯合國《反酷刑公約》的締約方,於1994年批准實施此《公約》。《公約》第2條規定,“任何特殊情況,不論為戰爭狀態、戰爭威脅、國內政局動蕩或任何其他社會緊急狀態,均不得援引為施行酷刑的理由”。《公約》第12條規定,“每一締約國應確保在有適當理由認為在其管轄的任何領土內已發生酷刑行為時,其主管當局立即進行公正的調查”。(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