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客戶網上銀行被騙‧法庭裁自負其責


(德國)德國一客戶在使用網上銀行時被騙,但銀行拒絕為其損失負責。這名客戶為此將銀行告上法庭。聯邦法庭4月24日的判決結果為“自負其責”而引起熱議。

2008年,原告在使用網上銀行轉帳時,網頁上出現了一條指令,要求客戶一次性提供10個轉帳密碼。指令稱目前系統出現障礙,只有索取10個密碼之後系統才會重新啟動。這名客戶當時並未識別這條指令有誤,而提供了網頁索取的密碼。3個月之後,他發現自己賬戶上有5000歐元被轉帳去了希臘,收款人未名。在與銀行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受害者在州法院投訴銀行敗訴後,轉而上訴至聯邦法庭。

德國客戶在使用網上銀行轉帳的過程中,一般需要提供除賬戶密碼之外的一次性轉帳密碼。為此一些銀行為客戶提供打印出的幾十個轉帳密碼,或者利用手機發短信提供一次性密碼。但網上銀行均在首頁提醒客戶,絕不會要求客戶在轉帳時提供一個以上的密碼,但原告當時卻未識別騙局。

法庭認為,原告遭到了網絡“釣魚式”侵犯,其電腦被植入病毒之後受黑客操縱,當客戶打開一些特定網頁後,即使在不改變網址的情況下,客戶也同時打開了由黑客操縱的偽造網頁。原告提供了一個以上的轉帳密碼,最後被黑客盜用。

庭長在宣判時說,銀行已經對可能出現的危險發出警告,但原告在操作時仍不夠小心警惕,提供了不該提供的密碼,由疏忽陷入騙局而帶來的損失應由原告自己負責。

歐盟在2009年時改善了保護消費者方針,規定消費者只為自己粗心造成的損失負責,而不小心受騙則不應負責。上述案件的原告堅持認為,由於偽造的銀行網頁和真正的網頁十分相似,自己完全不是因為粗心而造成損失,因而準備向歐洲法庭上訴。(中國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