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總理藐視法庭罪成‧未被判入獄


(巴基斯坦)巴基斯坦最高法院4月26日判決總理吉拉尼蔑視法庭罪名成立,原因是他拒絕執行最高法院的命令,重啟針對總統扎爾達里的貪污指控調查。但最高法院沒有判處吉拉尼入獄。

據美國之音報導,巴基斯坦最高法院當天在伊斯蘭堡發佈了判決書,判定吉拉尼公然無視最高法院有關重新審判扎爾達里腐敗案的命令。但最高法院沒有判處吉拉尼入獄。英國媒體報導說,法庭僅僅象徵性的讓吉拉尼在法庭上“拘禁”了幾分鐘,隨後吉拉尼自由地走出法庭。

新華社消息說,在法官結束宣判後,吉拉尼並未遭到逮捕,而是離開了法院。巴內閣成員說,在最高法院宣判後,吉拉尼召集內閣舉行緊急會議,評估法院判決結果,制定未來對策,並將針對判決提起上訴。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和吉拉尼圍繞腐敗案的較量可以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1998年,瑞士調查人員在巴基斯坦總統扎爾達里的瑞士銀行賬戶中發現2000萬瑞士法郎存款。瑞士和巴基斯坦調查人員認定,這筆錢是扎爾達里夫婦非法收取的回扣。扎爾達里2008年就任總統,享有法定豁免權。應巴基斯坦政府要求,瑞士司法部門當年叫停關於扎爾達里夫婦涉嫌洗錢罪名的調查。

根據2007年的赦免協議,針對扎爾達里和其他人的指控被撤銷,但巴基斯坦最高法院2009年否決了這一協議,並一直爭取重新審判有關的腐敗案。

吉拉尼拒絕合作,認為扎爾達里在擔任總統期間擁有司法豁免權。他拒絕重啟針對扎爾達里的貪污指控調查,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今年2月以藐視法庭罪起訴吉拉尼。4月24日,巴最高法院傳喚他於26日出庭受審。

此前有媒體預測,如果吉拉尼被判有罪,將最多在監獄服刑6個月,並可能失去總理職位。(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