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4月17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在日本馬關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灣、澎湖列島及其附近島嶼給日本,並賠償日本軍費2億兩白銀。
1895年4月17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在日本馬關(今下關市)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灣、澎湖列島及其附近島嶼給日本,並賠償日本軍費2億兩白銀等等。《馬關條約》的簽署,也標誌著始發生於1894年的甲午戰爭結束。當時,清朝代表為李鴻章和李經芳,日方代表為伊藤博文和陸奧宗光。李鴻章赴日談判時,日方對大清光緒帝和李鴻章之間的聯繫了如指掌,對光緒給李鴻章的賠款底線2億兩白銀的也十分清楚,於是在談判中寸步不讓,最終獲取了最大利益。(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