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拍賣戈壁龍骨‧蒙古促還國寶


(美國)紐約5月20日拍賣恐龍化石,引來出土國蒙古政府及學者的強烈抗議。今次拍賣的“勇士特龍”(屬暴龍近親)骨架化石,完整度罕有地超過75%,但蒙古國政府指斥,這副從蒙古國戈壁沙漠出土的恐龍骨架化石,是非法走私出口的。雖然有不知名買家在20日的拍賣中,以1,052,500美元買下它,但由於蒙古政府已向美國法院申請禁制令,交易仍未完成。

美國拍賣行Heritage Auction今次拍賣的罕有“勇士特龍”(Tyrannosaurus Bataar)骨架化石,號稱是迄今發現保存最完整的恐龍化石之一。它高2.4米,長7.4米,7年前在戈壁沙漠發現,消息稱它最先出口到日本,然後運到英國保存,較早前入口美國。專家相信牠生於8000萬年前的白堊紀時代。勇士特龍是暴龍(只存在於北美洲)近親,可形容為“亞洲版的暴龍”,曾活躍於亞洲蒙古和中國北部地區(兩者分別見右表)。

完整度罕見達75%

拍賣行的自然歷史總監赫斯科維茨(David Herskowitz)說:“這副恐龍骨架化石非常稀有,一來牠是位居食物鏈頂層的肉食性恐龍,二來這副恐龍骨架身軀部份完整度達75%,頭骨更達80%完整,這比起其他在各地博物館展出、完整性僅達50%或以下的恐龍化石更彌足珍貴。”

蒙古申禁令阻交易

不過,蒙古政府上週已向拍賣行總部所在的得州達拉斯(Dallas)法院申請禁制令,阻止拍賣。蒙古總統查希亞(Elbegdorj Tsakhia)上週發表聲明,稱有關恐龍骨架化石是在蒙古國發現,而根據蒙古法例,出口在蒙古境內發現的化石,是非法的,拍賣行方面必須將化石歸還。一批蒙古民眾20日也在拍賣時,手持勇士特龍骨架照片和寫上“這是蒙古國寶,歸還我們被盜珍寶”的橫額,在場外示威。

拍賣行堅稱合法入口

然而拍賣行堅稱,這副化石是“合法入口”的。拍賣行還揚言,由於拍賣是在紐約舉行,故不受達拉斯法院的禁令限制,堅持如期拍賣,但將等候案件完結後才正式成交。拍賣行拒絕披露買賣雙方身份,只表示買方以電話成功競投恐龍骨架,賣方則是具信譽賣家,“能確定恐龍骨架以正當途俓出口”,而且蒙古和美國之間“無條約”禁止這次化石拍賣。

這是歷來第2具被拍賣的暴龍類骨架化石。1997年一具名為“Sue”的暴龍骨架化石,以超過800萬美元成交。

聯合國有法追化石
中國開先例

蒙古國和中國的恐龍化石蘊藏量多,也是全球恐龍化石流失最多的地區之一。追究走私化石文物目前已有法可依,以中國為例,化石受文物保護法保護,嚴禁走私。作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有關轉移文化財產公約的簽署國之一,中國可要求其他簽約國協助追回非法出口的文化財產。中國亦曾引用此法,開國際先例,向美國討回失落多年的恐龍蛋窩化石,只是過程絕不容易。

促美歸還恐龍蛋窩化石

中國今年2月獲美方歸還恐龍蛋窩化石,它有6500萬年歷史,是一組22隻排成一圈的恐龍蛋化石,其中19隻蛋內還有恐龍胚胎。此化石1984年在中國出土後,輾轉流出國境,2003年美國收藏家經美國拍賣行以42萬美元購入。可幸中美均是《197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有關禁止和預防非法進口、出口和轉移文化財產所有權公約》的簽約國。公約第9條規定,簽約國可要求其他簽約國協助追回非法出口的文化財產。但追討過程繁複,美國執法部門當時稱,若中方能提供確鑿證據,證明蛋窩化石原產自中國並走私到美國,始可立案偵查。2006年底,中國多個部門聯手展開追討,由外交部調查化石拍賣及化石買賣雙方的資料,國土資源部等調查化石產地,公安部等在原產地就化石盜挖、走私等取證,再向美方提供相關證據。

過程繁複
須向持有人興訟

2007年2月,美國海關終允沒收蛋窩化石,經相關部門檢定,證實化石產地為中國,屬非法出境。中方遂正式要求美方歸還,但還要與化石持有人纏訟多年,始獲無償歸還,開創追回已拍賣古生物化石的國際先例。(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