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6月14日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後,羅馬教宗保祿六世宣佈廢止維持了四百多年的《禁書目錄》。15世紀時,隨著印刷術的發展和聖經譯本的出現,教會權威開始受到挑戰。1474年開始,教會授權科隆大學檢查和取締問題書籍,開展了審查制度和禁書。在16世紀初,有鑑於德國宗教改革運動和文藝復興的發展,進一步出現了大量基督新教和人文主義的書籍。1517年,羅馬設立“禁書審定院”審查所有教會刊物。其後在1542年,羅馬教廷恢復異端裁判所。1543年,教廷宣佈不得印刷或出售任何未經教會許可的書籍。在1559年,第一版《禁書目錄》(List of Prohibited Books)在教宗保祿四世親自監督下編定及頒佈。自此之後,不少印刷商因印刷出版基督新教書籍而被宗教裁判所迫害或判處火刑。《禁書目錄》自1559年第一版至1948年最後一版,共有32版。超過四千多書籍因“異端邪說”、“不道徳”、“政治錯誤“等原因被禁,遭全禁的作者則有數十人。(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