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6月17日,冰島共和國成立。斯堪的納維亞人(Scandinavia)和凱爾特人(Celts)在第九和第十世紀間移民到冰島之前,冰島是除了紐西蘭以外世界上最後一個無人居住的大島。冰島保持了300年的獨立,以公元930年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議會為榮,後來成為挪威國王的殖民地。1814年丹麥-挪威聯合王國根據《基爾協議》(Treaty of Kiel)分治後,冰島成為丹麥的附屬國。1874年,丹麥政府給予冰島有限的自治。1918年,丹麥與冰島簽訂聯合法案,丹麥承認冰島王國為丹麥王國附屬的主權國。自此,冰島在內政方面進一步獲得了類似於保護國的獨立和主權,外交和國防方面則仍由丹麥掌管。1940年,納粹德國在二戰期間佔領丹麥,冰島議會宣佈冰島政府從丹麥國王收回冰島外交及其他事務的權力。同年英國佔領了中立的冰島,次年美軍接替英軍駐守島上。丹麥國王繼續保持法律上的統治直到1944年6月17日冰島共和國建立。1949年冰島與美國簽訂了防衛冰島協議,美國在基夫拉維克設有軍事基地,一直到2006年9月底美軍單方面撤出。到目前為止冰島還沒有自己的軍隊。(資料來源:維基百科)